济南首次晒行政权力清单 52个部门明确3729项事项

2015年03月31日 09:51   来源:齐鲁晚报   

  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办事难”现象还是存在,诸如办个手续、开个证明,或者是投资上项目等等,往往还得找人、托人、求人。问题出在哪?很显然,是权力太任性!如今,“权力清单”来了。百姓找政府办事,该走什么程序、政府该怎么办,清单有规定。“权力清单”划清了政府的权力边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0日,记者从济南市编办获悉,济南市第一份《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已经完成,将于31日通过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首次对外公布。清单中共确定52个市直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3729项。

  这3729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了行政审批341项、行政处罚2268项、行政强制152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确认122项、行政奖励46项、行政监督380项、其他权力事项372项。每一项事项都明确了权力行使部门和设定依据等具体信息。

  据了解,在权力清查摸底阶段,市直纳入范围的71个部门(单位)除市政府办公厅等19个部门零事项报告外,其余52个部门(单位)共报送行政权力事项7876项。而最终的行政事项数目较最初减少4147项,精简52 . 7%。“之所以会减少这么多,是因为有很多事项并不符合行政权力清单的标准。”济南市编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纳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

  “一些事项被从清单中精简出来,也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不做这项工作”,该负责人表示:“行政权力清单中的事项全部都是面向公民和法人的,在最初报送的事项里,有一些内部管理事项,比如政府和政府间,政府上下级间的事项,也被精简出了清单。”此外,列入行政权力清单的事项都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么多的事项,要保证他们的完整、准确,必须有严格的工作流程,还得广泛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清单确定过程中,在全面清理摸底、“三报三回”审核基础上,形成了《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征求意见稿)》,并同时呈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报市委改革办,送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发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在市机构编制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报省编办审核备案。

  政府部门不仅要明确自己的权力,还要明确本部门所担负的责任。记者了解到,在接下来,济南还将推出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完成部署,7月底前市和县(市)区同步公布本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齐鲁晚报记者 刘雅菲)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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