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最高赔50万 根据金融风险状况等调整

2015年03月31日 19: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存款保险条例》今日正式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

  《条例》规定,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条例》要求,本条例施行前已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投保手续,施行后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投保手续。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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