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国务院决定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这是本届政府部署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创新性工作,体现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要求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现实需要,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国务院文件清理计划用三年时间分阶段实施,清理一批公布一批。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文件清理五个原则
严格依法依规。坚持依法清理,凡同宪法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不协调甚至相抵触的,都要废止或修改,切实保证国务院文件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一致,确保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与时俱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凡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及妨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文件,都要予以废止。对不符合形势发展要求的文件内容,都予以修改完善。努力扫除阻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着力保障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文件清理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审查包含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方面内容的文件,凡于法无据、有损群众合法权益的,都要抓紧废止或修改。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清理工作成效的最终依据。
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文件清理为契机,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职,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真正做到尽职到位不缺位、准确履职不错位、限定范围不越位,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做到立改废释并举。清理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对拟宣布废止或失效的文件进行科学评估,确保不出现政策和管理“空当”。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