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5月实施最高赔付50万元

2015年04月01日 18:21   来源:华西都市报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维护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条例》的出台,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条例》规定的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除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等外,其他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

  《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这一限额高于世界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能为我国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金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条例》明确了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被保险存款的情形,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焦点问答

  存款保险的保费由谁来交?

  存款保险的保费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存款人不需要交纳。

  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偿付被保险存款?

  一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二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如何用存款保险保障存款安全?

  可以采用分散存款的办法。比如300万元存款,如果分在6家不同的银行每家存50万元,那么按照条例规定,就都能够享受全额保护。

  偿付限额以上存款是否无安全保障?

  实行限额偿付,并不意味着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按照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以用于支持其他投保机构对有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收购或者风险处置。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还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P14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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