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降低土地和矿产领域经营成本

2015年04月07日 14:23   来源:太原日报    齐向真

  4月3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优化发展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将在土地和矿产资源两个领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对2015年度资源价款采取缓缴办法,涉及金额165.21亿元。与此同时,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使用方式、土地出让年限3个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介绍,在省政府今年出台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60条措施中,涉及国土部门的有5项,集中在土地和矿产资源两个领域。其中,考虑到企业在一次性缴纳资源价款存在困难的实际,对2015年度资源价款采取缓缴的办法。同时,根据国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工业用地出让地价的有关政策规定,鼓励企业在符合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企业在使用国有未利用地,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给予优惠。企业利用已有存量土地和原厂房兴办商务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物品储运、鲜活农产品销售等服务业用地,以及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的工业用地,分别通过土地的取得方式、先租后让、在法定最高年限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办法给予优惠。(齐向真)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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