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黄金蓝湾住宅小区项目的规划迟迟得不到批复,两次行贿后,才终于通过;金桥嘉苑小区一期住宅被查出建筑面积与规划不符,行贿后二期住宅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日前,河北平乡县法院认定,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原局长郭光东从金潮房地产公司、华远房地产公司等9家企业受贿274万元,同时有349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一审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郭光东两位辩护律师,即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立群和河北滏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瑞斌处了解到,郭光东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黄金蓝湾
项目压着不批送10万后通过
据三河市金潮房地产公司负责人饶某和刘某证实,为使房产项目获批,他们先后向郭送了30万元,而后郭同意将该项目提交燕郊高新区规划审批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报三河市规划审批委员会审批并通过。
饶某作证说,2007年的时候,公司开发黄金蓝湾住宅小区项目,其间周围群众因采光等问题上访,“郭光东以此为由压着不批该项目,并多次对我们说项目批下来有难度。”
他和公司副总经理一致认为是郭光东暗示要给他送礼,于是经公司商议,2012年春节前安排人到郭的办公室送了10万块钱。
郭光东承认受贿。据其供述,当时金潮地产副总去自己办公室拜年,并从一个小手提袋拿出一捆钱。
“我看是10万元,放在我办公桌抽屉里。他说过节了,饶总让他来看看我。”郭说。
饶某作证说,郭光东收下10万元后,黄金蓝湾项目重新启动规划,2012年10月左右燕郊开发区住建局和管委会通过了该项目的规划方案。
假借送书名义开发商送20万
然而规划方案通过后,并没有实质性进展。饶某说,“我们认为这是郭光东嫌我们送的钱少,故意拖着该项目。”
“为了项目顺利进行,2013年春节前,经我们金潮公司领导商议,决定再给郭光东送20万元。”据饶某证实,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其和公司副总一起到郭光东办公室,向郭送了20万元。
据郭光东供述,当时饶某带着一个装书的大纸袋,并称纸袋里是两套自己写的书,有时间让我看看。“我说一定拜读。他们走后我看了那个纸袋,装着饶某写的两套《人生三论》共六本书,书下面是两捆现金20万元。”
而后,金潮房地产公司的方案于2013年4月份经三河市规划审批委员会通过。
金桥嘉苑无法办房产证局长支招后收钱
另外一家房地产企业三河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工程开工也曾给郭送礼。
判决书显示,三河华远房地产公司因第一期项目建筑面积与总规划设计不一致,导致二期不能施工建设。该公司总经理乔某也向郭光东寻求帮助,事成后郭收取了对方20万元的好处。
乔某证实,三河市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了金桥嘉苑小区工程项目。第一期竣工后,2012年11月在三河房管局办房产证时,被查出该工程十幢楼的建筑面积与当初规划设计图册上建筑面积不一致,十幢楼一共多出一万平方米左右,导致容积率出现问题。
“一期容积率问题不解决,二期工程无法开工。”乔某作证说,“郭光东给我出主意,建议我把二期工程中的两幢楼做成跃层,两层改成一层的面积,外观不变,业主可以自己在里面加一层,改成两层的跃层,按照一层的面积出售,这样做减少了二期的建筑面积,符合了原规划要求。”
郭光东也供述,自己让乔某把二期工程中的两幢楼做成跃层,使得楼层数减少,将来出售时可以按跃层出售,“这样做,总体规划中的面积和容积率都没有改变,二期工程可以顺利建设。”
“过了一段时间,乔某来我办公室送来20万元,告诉我二期工程开始做了,感谢我的帮忙。”郭光东说。
其他工程京秦铁路收钱后亲自出面协调
除此之外,郭光东还借工程发包、拨付工程款等职务便利多次受贿。为了“规避风险”,郭光东让亲属冯某以其名义办了一张银行卡,把受贿的钱都存入这张卡里。
按照多名行贿企业老总的描述,郭光东是个“给钱就办事,不给钱就不办事”的官员。
京秦铁路燕郊境内南外环地道桥和思菩兰地道桥工程引道部分的分包商陈某曾行贿郭光东20万元。郭光东承认,收钱之后,“该项目在施工时涉及到建筑垃圾、渣土外运,施工之前我亲自跟市政管理局局长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协调,不让收取费用;另外,在施工过程中由我局以管委会的名义向三河市政府打报告,工程款最后及时顺利地给他们拨付了。”
2008年至2012年,燕郊开发区住建局负责的燕郊南外环路等市政工程的监理项目由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做。公司监理部经理刘某曾行贿郭光东68万元。
刘某作证说:“我不给他钱,他就在工程上到处找我毛病,工程拨款计划也不向财政部门报,我公司就拿不到监理款。”
法院判决
两罪并罚获刑13年
法院查明,郭光东受贿所得274万元,另有349万余元的资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据郭光东交代,财产来源中,逢年过节收下的礼金有140万元左右。经河北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河北省平乡县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5年1月,河北省平乡县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郭光东有期徒刑13年。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