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7日对外公布《珠海市201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在珠海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子女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今年珠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22日,按照规定,在珠海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子女,应于报名结束前,向报读学校同时提交本人及父母一方的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自有完全房产权《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在珠海工作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据珠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王雨晨介绍,这些证明材料需齐全,其中,在珠海有房产的港澳居民交自有完全房产权的《房地产权证》,没有房产的港澳居民提交在珠海工作居住的证明。
据了解,珠海市有数百名跨境学童每天早晨通过拱北口岸、湾仔口岸、跨工区口岸出境赴澳门上学。
王雨晨称:“只要符合条件进珠海公办学校入读的港澳籍人员子女,都能享受9年义务教育免费入学。”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