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27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延误 分管主官被集体约谈

2015年04月09日 21: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黄耀辉 陆志锋

  据广东肇庆市环保局通报,该市各县(市、区)须在去年底前建成的27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均未按时完成。记者9日获悉,相关分管主官已被集体约谈。

  据悉,肇庆市副市长冯敏强8日对各地分管该项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及该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

  2013年3月,肇庆市政府与包括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在内的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3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书》,要求包括小湘镇污水处理厂等在内的27座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14年底前完成建设;肇庆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须在2014年动工,2015年建成投运;原有的污水处理厂也必须完善配套管网,确保进水量、水质达到运行要求。

  据该市环保局通报称,在27个项目中,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首期)、四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德庆悦城镇、高要金渡镇污水处理厂等13个项目已动工建设,目前进入主体工程土建阶段,但仍有14个项目仅开展了前期筹备工作,尚未真正动工。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目前仍未能正式动工,“要在2015年建成使用,难度相当大。”

  在管网建设方面,该市各地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存在较多问题,如污染物进水浓度异常、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大幅下降等情况。

  在“约谈”当天,该市各地分管该项工作相关负责人,以及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建设难度等方面进行汇报,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调规、征地、资金等因素上。

  冯敏强评价为“建设缓慢,严重滞后”。他称,是环保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到位,在建设过程中各地个部门存在互相扯皮现象,配套资金以及检查督促跟进不到位,要增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力度,运用超常规措施推进该项民生工程建设。

  冯敏强表示,要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分类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实行源头问责,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监督保障。(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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