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杜绝金牌至上的政绩观扭曲体育精神的问题

2015年04月09日 21:55   来源:新华网    马向菲 刘旸 付敏

  全国反兴奋剂工作会议年年召开,记者却在今年感受不少新意。撤销金牌榜可能给反兴奋剂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反兴奋剂法规的推广以及反兴奋剂面临的职业体育新挑战,都展示出国内反兴奋剂工作新的走向。

  “金牌至上”导致兴奋剂不绝

  年初公布的《中共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国家体育总局称,他们将从评价指标方面引导全国体育界树立正确的体育政绩观,杜绝金牌至上的政绩观扭曲体育精神的问题。体育总局取消亚运会、奥运会贡献奖奖项的评选,对全运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只公布比赛成绩榜,不再分别公布各省区市的金牌、奖牌和总分排名。

  这改变不啻于一场地震,波及甚广,也必然影响反兴奋剂工作。之所以有人会铤而走险使用兴奋剂,其动机还是因为优异的成绩可以换取巨大的利益,会涉及官员的选拔考核、运动员的培养以及奥运会参赛名额等,金牌成为衡量地方体育部门政绩的最重要标准。背后的根本还是扭曲的金牌第一的价值观。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天在会上说,反兴奋剂工作的最高境界即是正确对待金牌和成绩,自觉地坚决抵制兴奋剂。得力的反兴奋剂措施让运动员、教练员“不能用”、“不敢用”,而正确的价值观让他们“不想用”。

  诚然,体育运动中只要有利益存在,兴奋剂便无法禁绝,不能期待总局的改革彻底铲除中国体育兴奋剂的毒瘤。但改革之后若能确实淡化金牌至上带来的负面影响,那可是反兴奋剂工作的好消息。无论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金牌观,都有助于营造健康的体育环境,帮助遏制日益泛滥的青少年使用兴奋剂问题,充分发挥体育强健身体、强壮心灵的积极作用。

  新法规实施三个月初见成效

  2015年1月1日,《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这部规定全面规范我国反兴奋剂工作,是依法反兴奋剂的根本依据。它解决反兴奋剂工作此前遇到的很多“无法可依”问题,解决国内法与国际法冲突,填补了立法空白,促进了反兴奋剂工作法治化。《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组成了中国特色反兴奋剂法律体系。

  《办法》从实施到现在已有3个多月,成效初步显现。总局科教司司长蒋志学说,像山东、辽宁、四川、江苏等地方设立了反兴奋剂专门机构,举摔柔中心设立了专职工作人员,其反兴奋剂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他认为,工作落实的基础和保障首先是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提供制度、人员、经费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山东体育局副局长王毅说,以往体育局的反兴奋剂工作由行政人员兼任,他们本职工作繁忙,很难顾及反兴奋剂这摊事。而《办法》为他们提供政策保障,可以划拨人力物力专门从事反兴奋剂工作,便成立了反兴奋剂办公室,配备5名工作人员,下面还有50多名检查官。

  不过中国幅员辽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个省市区的反兴奋剂工作状况大不相同。举办省运会,有的地方积极自我筛查兴奋剂、举办反兴奋剂教育,而有的地方一例自查也没有做。

  蒋志学说,《办法》明确了各单位在反兴奋剂工作中的职责,尤其针对各省市区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协会的工作职责进行具体规定,各相关部门要尽快根据《办法》开展工作。

  反兴奋剂面临职业体育考验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统计令人感到意外,每年兴奋剂检查最多的项目并非通常认为的田径、游泳或举重,而是足球。以2013年为例,全球的足球项目兴奋剂检查达到27353例,检查数量占全球检查总数的10%以上。

  在中国,由于反兴奋剂资源主要用于竞技体育,包括足球在内的职业体育和社会体育的反兴奋剂工作不规范、不系统,力度很小。不过,即使每年只查20-30例,还是出现过多例阳性。

  在中国大力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以及足球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可以预见中国职业体育将成为越发诱人的领域,利益增加很可能导致更多人铤而走险使用兴奋剂。蒋志学说,必须研究、制定出适应职业体育的反兴奋剂政策和措施,才能确保职业体育的健康发展。

  职业体育与竞技体育区别巨大,给反兴奋剂工作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例如竞技体育中可将运动员禁赛3个月,但在职业赛事中,若这三个月禁赛期恰好处于赛季间歇就无法起到震慑作用,因此像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中禁赛期均以场次计算。

  科教司综合处处长陈志宇告诉记者,类似上述的不同还有许多,需要认真调研,他已经着手收集相关数据,以尽快出台相应的措施和政策。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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