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将源头参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
低收入家庭生活支出纳入日常监测
2018年年内,将推动全市85%以上的建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全市职工工资和低收入职工家庭生活支出情况的日常监测网络,从源头参与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切实增强协商合同实效。昨天,北京市总工会正式发布2015年至2018年北京工会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行动计划。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总工会北京市工会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市自2010年开展全市工资集体协商试点,至2014年在全市企业、行业层面全面推开,目前,全市签订集体合同1.78万份,覆盖企业9.26万家,覆盖职工达到281万人。
三成建会企业仍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5年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使本市职工收入分配走上了平等对话、理性协商的正确轨道,但仍存在问题。据集体协商信息统计库显示,截至目前,本市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仍占已建会企业总数的33.8%,一线职工工资相对偏低、增长相对缓慢;还有一些集体协商内容空泛缺乏实效,摆形式、走过场,并没有真正反映企业和工会的谈判成果,对于维护和保障职工利益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在最新发布的未来四年工资集体协商行动计划中都将逐一加以改进。
各级工会源头参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
据了解,从现在起到2018年,推动全市85%以上的建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百人以上建会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持90%以上;百人以上典型示范企业达到70%。
2015年为巩固协商成果年。今年,市总工会将着力解决一批无正当理由拒不协商的企业建制问题。同时,将源头参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市总工会将建立全市职工工资和低收入职工家庭生活支出情况的日常监测网络,指导区县、产业工会做好相关数据信息采集,加强对职工收入和生活支出状况的调研分析,向政府提出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建议。
2016年为推进规范建制年。建立完善集体协商质量评估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协商代表产生、集体协商、审议备案公布和协议履行程序。
2017年为提高协商质量年。依据集体协商质量评估体系,明确工资集体协商质量标准,通过对形式、内容、程序、协商、履约、评价等方面测评,推出一批质量达标、效果明显的典型示范企业。
2018年为增强合同实效年。对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且拒不改正的典型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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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和老板谈什么?
企业独立协商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奖金、津贴、补贴的具体数额及分配办法;加班工资;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社会保险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与工资相关的其他事项。重点应围绕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高技能人才鼓励机制、女职工特殊保护、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工资同工同酬问题开展协商。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