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管委会通过网贷平台向公众借款 有违规之嫌

2015年04月14日 13:3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刘飞 邓诗如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浙江湖州一市民收到短信,称是当地一开发区管委会为基建项目融资,并通过P2P网贷平台向市民、公众借款。而我国严禁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那么,到底这个融资和政府部门有没有关系?管委会能这样借钱吗?相比于其他P2P网贷平台项目,它们会更可靠、风险更小吗?

  浙江湖州的程先生(化名)称,他在3月上旬看到一条长兴经济开发区筹集资金的短信:

  程先生:看见这个利率比较高,短信有一个电话号码,当时我打过去,他们说是开发区管委会集资。昨天我再打过去说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有一个公司集资。我第一次过去的时候,是在开发区管委会六楼的一个会议室在集资。昨天是叫我去房地产管理处的六楼。是下属公司集资,为什么一定要到跟政府搭边去办这种事情?

  上周他又接到电话,通知又有融资项目可以参与。

  不过,这到底和管委会有没有关系?记者以收到该内容短信市民身份致电长兴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确认了此事:

  记者:收到一个短信,是说咱们这边集资的,留了这个电话。

  管委会工作人员:这个是最开始我们弄了一个理财产品。上一次的话可以自己通过网上自己操作。但是这一次我们要到现场。今天就最后了。地点放在房管处。

  记者:这是个什么项目?

  管委会工作人员:我们通过P2P平台,聚有财项目。开发区集一笔钱,用于开发区河道整治工程。

  记者:收到短信的就可以搞这个是吗?没有收到短信的可以吗?

  管委会工作人员:我们一共弄了两次,第一次别人没有弄好(买上)就把身份证放在我们这了,我们叫银行统一办卡。我们募集计划是2个亿,上次已经1.7(亿)了嘛。这一次,应该差不多了。

  但是,我国相关条例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公开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

  对此,该管委会工作人员解释称,他们不是直接由管委会向公众借款,参与融资项目风险自担:

  管委会工作人员:跟聚有财公司合作,它提供一个平台。就是你们把钱借给它,它再把钱借给我们开发区,聚有财平台中间只收个手续费。然后付利息的时候我们把钱拿给聚有财,然后聚有财再把利息直接还到你们卡上。

  记者:钱就跟咱们这边没关系了吗?

  管委会工作人员:到时候那份协议我们可以盖个章啊,我们可以帮你盖章,三方协议。

  记者:有咱们管委会的章是吗?

  管委会工作人员:不是,下面公司的章,我们是以公司出面啊,管委会的全资公司。管委会属于行政单位,不允许这样做的。只有以公司名义出面才行。

  对于这种融资方式,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再再指出,借款人是公司这避免了违规,但是,政府行政部门不应再参与其中:

  黄再再:这个融资平台想做多元化融资,这个倒没有哪个规定绝对禁止。管委会它如果发短信派这个事情,对它来说是很不合适的。它作为一个行政机关是不能够组织这种活动的,不能够公开宣传。

  经过2013和2014两年发展,P2P网贷平台对于不少人来讲,已经不算陌生。以往在P2P网贷平台上发布的项目标的多是中小企业的短期周转型借贷。但如今,一些P2P网贷平台在借款方、借款用途、担保方中出现了,“国有”、“政府”的影子。和这些挂上边,它们会更可靠、风险更小吗?

  按照长兴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提示,记者搜索“聚有财”平台,发现了不止长兴开发区有类似融资项目。该P2P网贷平台工作人员称这类业务是“以国有企业作为借款主体、大型国有企业担保”的项目:

  客服:这个产品讲究的是高违约风险,因为政府违约的概率是很低很低的。你就想想吧,因为它是一个国企,背后是一个政府。如果它违约的话,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

  这类项目标明的借款用途多为某地保障房建设或基础设施建设;页面上写着“100%本息保障”,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上下。这在P2P网贷平台中不算高。工作人员称,国企背后是政府,他们不打“高收益”牌,而是强调低风险:

  客服:如果讲究一个信用程度,就看你相不相信政府了。

  记者:但它借钱也是公司在借呀?

  客服:它背后有一个隐藏的东西在。因为它借钱的单位还是一个国有企业,因为现在都是讲究政府不出面给你做这个,都是下面的国有企业在做这种投资的。

  对此,黄再再律师提醒,这样的项目并不意味着没风险:

  黄律师:保障房建设它如果用这个名义来借的话。以后还款实际上是由融资平台来还的,并不是由管委会来还款。有的P2P平台会把这个地方有意的混淆一下。以后就可能会有个风险。如果不能偿还债务投资者有可能会受到损失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虽然认为探索利用互联网金融的方向值得鼓励,但是他也指出,商业性项目要做区分,不能和财政挂钩。

  马庆斌:地方政府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把这种财政能够担保的项目或者财政负责还款的项目,和商业性的项目进行适当的区分。毕竟这里面还有一个地方政府的信誉、公信力的问题。 (记者刘飞 实习记者邓诗如)

(责任编辑:袁霓)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