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缙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妨碍公务罪的案件,男子麻某因酒驾拖行交警数百米,获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11月18日中午,现年52岁的麻某吃了午饭,顺便喝了一瓶啤酒,然后开车和朋友郑某去别处干活。
开了不一会,麻某发现道路上有交警在拦酒驾。抱着侥幸的心里,麻某希望能够蒙混过关。
结果一吹,43毫克/100毫升,酒精测试的结果让麻某心中大大地不安,他猛踩油门,迅速加速,狂奔了起来。
而此时交警的手还搭在车窗下沿,若松手极有可能被卷入车底,只得抓紧车门,大声呼喊,让麻某停车。
此时的麻某一心只想逃离,对交警和副驾驶郑某的喊声充耳不闻,且直到前行了数百米后方才停车。此时交警已体力不支,若麻某再不停车,后果不堪设想。
据郑某回忆,当时车速在60公里每小时左右,且汽车行驶方向不稳,忽左忽右,情况十分危险。尽管开车的不是自己,也是吓得一声冷汗。
所幸交警勉力保持平衡,只有脚踝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