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国家干部,私刻汉南区委组织部的公章,伪造领导签名,出入澳门参加赌博活动。昨悉,汉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干部犯伪造国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李某是汉南区一名国家干部,担任某中心副主任职务。据汉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6月,因李某多次赴澳门赌博,汉南区委组织部将其港澳通行证收回。为继续赴澳门赌博,李某从网上下载“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自行签上汉南区政务中心领导的签名,偷盖政务中心办公室印章。2014年7月下旬,李某在汉口精武路以150元的价格私刻一枚“汉南区委员会组织部”的印章,加盖在“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
2014年8月1日,李某凭此函办理了护照,同年8月9日,李某使用该护照入境澳门,2014年12月4日,被澳门治安警察局遣返抓获。汉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记者万勤 通讯员钟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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