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期,贵州省纪委将全省9个市、州党委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摘要汇编并印发通报,要求全省各级纪委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省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今年1月至3月,各市(自治州)党委、贵安新区党工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均对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敏尔和省委常委分别带队,对9个市(自治州)和部分省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纪委(纪检组)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完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使责任内容细化、具体化。
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贵州都市报 黔清风 杨露怡)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