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有关人士27日表示,中国银监会关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银行业监管政策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内全面复制推广。
据悉,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金桥开发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近日被并入上海自贸区。
上海银监局方面称,将进一步前瞻探索建立符合区内银行业实际的相对独立的银行业监管体系,贴近市场提供监管服务,有效防控风险。对于已取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总行,可授权其位于上海自贸区扩展区域的分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扩展区域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不含分行)的机构和高管的准入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
按照政策,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上海本地银行在扩展区域内增设或升格分支机构的年度网点计划,不再需事前审批,在区内增设或升格银行分支机构不受该银行在上海地区年度网点总计划的限制;上海辖内从事自贸区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须就自贸区业务持续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风险评估。
此外,原自贸区银行业特色监测报表做出重大修改,自贸特色创新业务监测进一步强化,以加强对新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前瞻预判与防范。下一步,上海银监局将围绕银监会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有关精神,紧密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上海自贸区银行业改革开放创新再迈新台阶。
目前,上海银监局正谋划搭建自贸区金融创新监管互动平台,前瞻探索原则导向和与市场良好互动相结合的新型监管理念和模式,以推动自贸区机构加快创新和有序创新。同时,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在自贸区内设立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如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消费公司等。
作者:姜煜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