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十个海关在山东青岛签署《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等九省(区)内的海关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启动试运行。
为落实“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顺应经济新常态和贸易发展新业态,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与物流运作规律,海关总署于3月31日发布2015年第9号公告,决定在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等9省(区)内的10个海关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据太原海关关长吴海平介绍,这项改革实施后,“十关如一关”的通关模式,将使山西企业无论在10个海关的哪个海关现场办理业务,都将享受同样的待遇和标准。改革不仅将最大限度地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为企业省却往返奔波劳顿之苦,还将打通山西企业贯穿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通关高速路,带动山西在更高水平上的高层次对外开放,促进与沿线其他国家之间的互联互通,建设国际物流大通道。
在此之前,太原海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在口岸管理部门之间落实“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改革要求,已于去年与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现了“三个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企业一次申报后,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即可完成海关和检验检疫两个部门的查验、放行,从而大大方便了企业开展业务。
据了解,为确保此次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太原海关4月份已对单位内部干部和进出口企业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政策宣讲和座谈交流,广大进出口企业和报关行对海关推行此项改革热情高涨。在4月27日之后的改革试运行期间,海关仍将进行部分通关参数的维护和调整,自5月1日起本项改革将正式启动。(完)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