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纪委警示:严处私分、挪用抗震救灾款物行为

2015年04月28日 07: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赵延

    28日凌晨,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获悉,该厅发出紧急通知,强调抗震救灾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以铁的纪律保证区党委关于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并特别提到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抗震救灾款物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确保高效救灾、廉洁救灾。

  受尼泊尔“4.25”地震影响,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和阿里地区的聂拉木、吉隆、定日、萨嘎、仲巴、亚东、拉孜、普兰等县灾情严重。为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下发到灾区群众手中,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知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抗震救灾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踊跃投入抗震救灾第一线,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伤员救治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通知中,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在抗震救灾中发挥表率作用,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受灾地区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听指挥、守纪律,深入灾情最严重的地方,不畏艰险、不怕困难,冲在前面、干在一线,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达每一个受灾群众。

  另外,通知还要求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抗震救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抗震救灾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对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临危退缩的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抗震救灾款物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确保高效救灾、廉洁救灾。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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