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数千万“补税”款被人私分了?
一纸“退文通知书”引出惊天内幕。
限购令出台后,在深圳买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之一:1、有深圳户口;2、在深圳缴纳社保满一定期限;3、在深圳纳税满13个月。之前有消息称,有许多人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获得了购房资格。
日前,有爆料人向晶报记者爆出惊天猛料,称一些“补税”所出的税单虽然出自各区地税局窗口,却是通过“套号”或私造记录随后抹掉等手段取得,税款并没有缴纳入国库,而是被中介、地税、国土等内部人员私分了,涉及税单数量众多,金额可能高达数千万元。
对此,晶报记者起初无论如何不敢相信,但是通过暗访,记者发现,这个爆料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爆料人称,2012年,自己的几个朋友想买房,却又达不到购房条件,于是找到某地产中介。地产中介告诉他们,可以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获得买房资格,于是他们便通过中介办理补缴纳,每办理一个个人完税证明,金额5万-6万元。最开始时,为了保险起见,他们跟随中介一起到地税局窗口办理,办理过一次后“放心”了,就全权委托中介前往办理。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