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降低了,6月1日起,新的《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施行。
昨天的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披露,按照新规定,经济困难的一般标准明确为“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人员,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和老年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只要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无须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即可办理申请手续。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