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重型货车侧翻致3死2伤 司机被检察院批捕

2015年04月30日 20: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安源

  30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4月19日下午4点半左右,成都市华盛路与航天路口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辆门徽上印有“达畅驾校”的教练车,被另一辆满载砂石的重型拖挂车倾倒后掩埋。事故造成3人死亡,两人受伤。4月27日,该案提请成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经过认真审查及提讯,成华区检察院于4月30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

  经查明,4月19日下午,陈某驾驶“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鲁岳”牌重型厢式半挂车满载碎石由三环路方向沿华盛路往龙港路方向行驶。16时32分许,陈某驾车行驶至距华盛路与航天路交叉路口约35米处时,与道路左侧中心绿化带发生碰撞后侧翻,与停在该车处等候放行信号的由王某某驾驶并搭载邓某某等四人的“桑塔纳”牌教练车相压并掩埋,造成寇某等三人当场死亡,王某某、邓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调查显示,陈某所驾车辆核定载质量为23吨,实际载质量约86.5吨,超载近4倍。成华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驾驶重型货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事故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同时,致三人死亡的后果符合“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刑法解释,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应予以逮捕。

  据成华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曾智介绍,事故发生后该院立即启动重大影响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指派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参与公安机关的案件讨论,并到事故现场详细了解案发情况,引导侦查取证,并提出治理源头的检察建议。针对事故运砂车存在严重超载、改装等多种违法情形,建议公安机关调查其所属运输企业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证据。目前,事故车辆挂靠公司致远物流公司负责人黄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拘。(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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