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乞讨发广告处罚细则将出 最高可罚万元

2015年05月02日 09:15   来源:北京青年报    

昨日起执法队员在地铁站内开始巡视

    昨天是《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下称安全条例)正式实施的首日,轨道交通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也走进地铁正式上岗,对乞讨卖艺、派发小广告等行为进行巡查处罚。北京交通委表示,对于新条例涉及的处罚,两个月内将出台具体的处罚细则。

  据了解,执法队昨天共巡视车站97座,对西直门等70座重点车站进行了值守监管;解答群众咨询或为群众指路600余起;劝阻在地铁站内玩轮滑行为3起;劝阻摆摊小商贩4起;劝阻散发小广告1起;劝阻翻越闸机2起。

  轨道交通执法大队上岗

  昨天早上,在西直门地铁站,北青报记者看到,地铁执法队队员就进入地铁站内开始巡查执法。“执法队在组建时就已经进行过集中封闭培训和军事强化训练,掌握监管职责及相应执法流程,”执法队队员告诉北青报记者。

  他们身穿灰蓝色制服,在地铁闸机处、通道内及站内流动巡查。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队员有自己负责的区域,在一个站巡查完毕后,他们会将情况进行汇报,然后乘车前往下一站继续巡查。如果在存查中发现有违规行为,执法人员首先会进行劝阻,如果违规人员不听劝阻,执法人员会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相关处罚。

  昨天执法大队正式上岗的第一天,大队全员上岗,重点对1号线、2号线、4号线、5号线、10号线的43个重点车站进行监管,巡视车站53座,维护秩序车站37座,解决群众咨询、为群众指路500余起;劝阻在地铁站内玩滑板车违法行为1起。

  据了解,执法队共有88名执法队员,目前主要涉及6条地铁线,后期将向社会招聘社会监督员(无处罚权)辅助执法。届时可实现318个站点,每站点配备2名人员的执法队伍。

  乞讨发广告或被罚一万元

  由于轨道交通大部分处于密闭空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极易导致大规模的群体灾害。为了更好地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我市于2014年11月28日正式通过了安全条例,并成立了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执法大队,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人员将依据安全条例对损坏地铁轨道、路基、车站等设施;使用高架线路桥下空间危害运营安全;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派发广告等行为,处以50元—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10000元罚款。对相关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行为,最高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散落的小广告不仅易使乘客滑到,若塞入设备缝隙易造成设备故障。乞讨卖艺、追逐打闹等行为也将危害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执法队员表示。

  在处罚的具体力度上,交通委工作人员表示,力度如何把握,还需要在实际中发现具体行为,然后根据这些行为制定细则,然后根据细则进行处罚。“目前细则正在研究中,将于1到2月内出台。”

  跳地铁等行为将被追责

  北京青年报记者统计发现,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地铁共通报过7起坠轨事件。根据新实施的安全条例,进入轨道隧道这些高速危险活动区域,运营单位有权制止,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意味着乘客进入运营线路正线或者是以各种目的擅自跳入地铁的,可能会被追究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进入地铁轨道等危险活动区域,对于地铁运营安全和乘客安全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今后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证乘客安全,”执法队员表示。

  根据安全条例,地铁运营单位和交通部门将要开通服务热线,市民在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时,对影响安全运营的行为也可进行投诉举报。

  摄影/本报记者 黄亮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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