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撞人法官被免职 警方与目击证人说法不一致

2015年05月09日 10:26   来源:中国广播网   管昕

肇事司机

受伤辅警

肇事车辆

  央广网安阳5月9日消息(记者管昕)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几天,中国之声连续报道了河南安阳发生的惊魂一幕:警察趴在飞速行驶的汽车引擎盖儿上,狂飙2公里直至被参与堵截的车辆逼停。据官方证实,肇事者是河南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针对群众提出交警为何事发近3小时才赶到现场等质疑,安阳警方昨天就案件细节通过中国之声公开回应。

  昨天下午,河南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决定将涉事法官李全杰调离审判岗位,并提请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李全杰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这是110转的?全部是110转来的....”

  记者昨天来到安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发时出现场的值班领导是交警支队事故一大队教导员刘晓龙,他向记者展示了整个案件的相关材料。刘晓龙坦承,他们的确是在事发两个半小时后才赶到事发现场。

  记者:根据出警记录来看,能说明什么问题?

  刘晓龙:4点9分报的警,但是我们必须把前面的现场处理完。

  记者:几点到的现场?

  刘晓龙:18点40分到的现场。

  记者:等于说是两个半小时?

  刘晓龙:对,这个原因我可以解释。

  监控视频显示,5月3号下午3点50分50秒,涉事法官顶着辅警行驶的车辆被围观群众截停。刘晓龙称,离现场较近的新区分局派出所民警下午4点06分接到报警,4点21分到达现场,但现场围观群众太多,未能控制现场。事故4号车接到报警时间为4:09分,由于出警现场较多,从2时34分至4时09分止,共接到110指派6个事故现场。到达此次事故现场时,为6点40分左右。

  刘晓龙:每一个现场不是十分钟八分钟能解决的。路上车再走一走,安阳市实行派出所第一出警。分局是06分到警的,16点21分到现场之后,我分析了可能是带不走人,因为他拒绝打开车门,17点21分不出来,他们分局的景局长就过来,到那也没有带走人。

  据介绍,涉事法官车辆被逼停后,造成数百名群众围观,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涉事法官李全杰仍拒不下车。刘晓龙和事故科科长王凯到达现场后,才将其带走。

  刘晓龙:到现场之后比较混乱,当时就硬带人,就走不动。就带着李全杰坐到新区的警车上,直接往医院去,八点十几分,化验结果出来了。

  记者:有很多人当时就说是酒驾?

  刘:嗯。

  记者:你们判断的结果是什么?

  刘:没有。

  记者:很多群众说为什么当时现场不能进行酒精检测?

  刘:当时现场比较乱,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都要抽血,吹气的国家不认定。咱也没有吹气设备,但是喝酒这一块,包括协管员都认为他没有喝酒。”

  就这一细节,记者试图向受伤辅警求证,两位辅警均表示不再接受媒体采访。安阳警方对此事件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依法对肇事司机李全杰处以5日拘留,10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处罚,扣留事故车辆。

  通报发出后,成为当地街头巷尾的热点话题。

  市民甲:判的确实特别特别轻,如果安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处理这件事情不公的话我希望更高级别的部门参与来处理。

  市民乙:顶着那个辅警也不顾别人生命的安危,比较可恶。这个处理结果有点轻了。

  案件如此定性的依据是什么?

  记者:这个人(受伤者)是辅警还是临时工?

  刘晓龙:据我们调查情况,应该是临时工。

  记者:这个对案件的定性,责任的划分,对事故的处理有影响么?

  刘晓龙:事故的过程还原,我们在研究为什么定为交通事故,贴单过程已经完成等于执法过程已经结束。他走期间发生争执,争执期间也没什么,就吵几句嘴什么的。他开车向左打把,后面那个协管员就过来,这个过程不小心挂翻了,我认为这就是一种交通事故。他不是执法过程中不听从指挥。这是我们的看法,你让一个基层的民警来探讨这个事儿,确实我水平有限。

  随着案件细节的陆续披露,涉事法官当时的行车速度是多少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尽管交警部门已经做出了事故责任认定和案件性质认定,但还未对车速做出准确测定。车速对事故性质认定是否有影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复核。而警方前后公布的案件细节,和现场关键目击证人所亲眼目睹有明显出入。

  “第一现场,就离这10来米,我当时在那送快递呢…”

  我们联系到事发现场一位关键目击证人王先生,正是他当天开着面包车截停了涉事法官的肇事车辆。记者昨天跟随王先生开车重走了涉事法官的行车轨迹,还原事件过程,并对相关细节再次求证。

  王先生:我就在第一现场,包括他(法官)撞那个人(辅警)。

  记者:你在现场感觉到,他的车速有多少?

  王先生:我从高铁车站到海兴路口追他的时候,我的车速不低于70码。正常的行驶,我也不敢急刹车,只能在他前边压速度。他一走到便道上,车也多,我就冲到前面把他截停了。

  记者:当时你追的时候觉得惊险不惊险?

  王先生:最主要的那个交警万一他掉下来了,那是一条生命。

  根据警方通报,肇事司机李全杰驾驶大众途安轿车在安阳高铁东站因停车与广场综治办工作人员李某发生争执,李全杰在倒车过程中碰撞到综治办工作人员徐某后驾车逃逸,综治办工作人员王某为阻拦其离开趴到车前引擎盖上,李全杰继续驾驶车辆行驶约1.8公里至文明大道亚龙湾门口时被周边群众截停。

  而王先生看到的现场情况是这样的。

  王先生:我听那边说,截住他!截住他!那个车撞人了,跑了,跑了。然后就看到北边过来一辆车,有两辆出租车想要截住他,没有截住。这边这个交警(辅警)就上去拦他,他肇事车就一直顶着开了四五米。说实话不像交警(事故科民警)说的,就趴在那个车上。他实在没办法,只能趴在那个车上。现有有交警那样执法的吗?没有!他(辅警)腿上的伤是咋来的?

  安阳警方提供给记者的案件材料显示:当天下午4点06分,新区分局派出所民警首先接到报警,于4点21分赶到现场,当时分局景局长已经在现场处置。民警撤离现场时群众不让撤离,于是民警呼叫指挥中心支援,并向值班领导报告,接到报告后,刘教导员和事故科长王科长 ,带领两名民警于当天傍晚7点左右赶到现场,将当事人带离现场。

  王先生说,他在现场的一个半小时时间里,涉事法官从始至终都没有打开车窗。尽管现场有身穿制服的民警赶来处置,但涉事法官李全杰门窗紧闭。

  记者:看到他有酒驾吗?

  王先生:我们不能确定他是不是酒驾。但是这个事情不管醉酒不醉酒,如果我顶一个交警会是什么结果?

  记者:在现场交警去之前,有没有穿警服的人在?

  王先生:有!最起码在这一个半小时内,没有看到他们有什么东西(处置警情)。

  根据警方公布的信息,从110指挥中心派出的民警4点21分到达现场,到傍晚6点40分事故科交警到现场前的两个多小时内,涉事法官始终没有走下车门,配合警方调查。现场多位群众证实,涉事法官在这期间拨打了多个电话。

  案件基本事实,为何警方通报和现场关键目击证人说法不一致?安阳交警将这起案件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从案件细节来看,涉事法官是否涉嫌妨碍公务?顶着辅警开车行驶近2公里,是否会危及他人安全?

  根据通报,涉事法官没有酒驾和套牌行为,为何如此“任性”?负责事故处理的交警称,这些问题他们也难以理解。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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