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书记:冲着纪律担起责任来

2015年05月13日 22:49   来源:人民网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90多年的发展实践证明,党的纪律规矩和“两个责任”紧密联系,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统一于从严管党治党之中。

  首先,维护党的纪律规矩是“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党委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内涵要求,不论是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还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都包含着纪律方面的要求,对违反纪律的,党委责无旁贷要担起纠正的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中心任务是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

  其次,落实“两个责任”本身就是一种纪律要求。“两个责任”是党委和纪委的政治责任,是党章和党的有关文件的明确规定,是党的纪律而且是政治纪律。落实好“两个责任”,是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的具体体现;反之,“两个责任”落实不好,就违反了党的纪律规矩。违反了纪律规矩,必然受到追责,所以纪律规矩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必要保障。

  再者,纪律严于法律,维护纪律规矩必须强化责任。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党员入了党,就意味着多尽一份义务,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对地方党委而言,直接面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肩负着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地方党委对党员干部的管理要求,不能以“不违法”划线或者“甩手交给法”,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纪”在“法”前,切实担起明纪之责、守纪之责、正纪之责,用纪律规矩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担起明纪之责

  守纪律必须先懂纪律。心中明明白白,才不会走岔了路、走偏了方向。地方党委必须担起明纪之责,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使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知晓纪律、懂得规矩,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明纪”,青岛市重点念好“三字经”:一是“学”。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党纪条规,进一步了解掌握必须做到的行为规则和不可逾越的禁止性规定,增强对党的各项纪律的尊崇度和敬畏感。将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纳入党校教学内容,进行重点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在今年青岛市委党校春季开学典礼上,我代表市委,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题,给学员们上了开学的第一堂党课,努力倡导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二是“宣”。抓好党的纪律规矩的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快构建广覆盖、多样化的纪律宣教格局。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举办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操守系列讲座;创建覆盖区(市)、街(镇)、居(村)的网上党风廉政宣教平台,组织创作大型廉政题材的吕剧《断桥惊魂》,推动党风廉政纪律宣教向基层延伸。三是“警”。坚持以案明纪,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对青岛市近年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警示党员干部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及时将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录和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读本分级有序发放,组织近千名重点岗位处级干部和5万余名党员干部到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使党员干部在一个个案例中更加明白纪律底线,自觉做到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担起守纪之责

  党的纪律必须遵守,决不能让纪律规矩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成为“稻草人”和摆设。地方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义不容辞地担起守纪之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并带头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一是把好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二是管好班子。加强班子思想、组织、制度、作风、纪律等各项建设,增强班子战斗力、凝聚力,使班子运行更加规范有效。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出台《市委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七项制度》,对提高领导能力、完善领导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切实遵守党内组织生活规矩,召开高质量的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有效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党的优良传统。三是带好队伍。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明各项纪律,完善管理制度,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过硬队伍。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试点开展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建立并落实市纪委常委同市直单位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全市党员干部严肃作风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禁止性规定,把作风纪律的发条拧得更紧。四是管好自己。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党的各项制度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自觉接受纪检机关的监督和各方面的监督,并担负起“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市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是干好事业。一心为党和人民干好工作,是党员意识的体现,也是党的纪律的要求。面对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我们坚决抵制和反对“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等言论和行为,深入开展“庸懒散慢拖瞒”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倡导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的干事作风,让想干事的人有舞台、不干事的人让位置。

  担起正纪之责

  灰尘不扫不净,纪律不紧不严。如果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处理不严格、不及时,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损害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地方党委必须担起正纪之责,严格正风肃纪,把党的纪律通上“高压电”,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管住干部,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一是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织密维护纪律的制度笼子。制定青岛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抓好责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明确监督方式、追责情形和程序,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健全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具体问题分清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二是敢于动真碰硬。坚持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绝不罔顾原则、网开一面,做到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畅通举报渠道、持续明察暗访、紧盯重要节点、铁面执纪问责、公开曝光警示,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三是大力支持执纪工作。加强对地方执纪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执纪机关履行职责,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全力为执纪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对青岛市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两轮改革调整,调整后机关从事监督执纪的部门占部门总数的73.3%,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编制数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70%,保留和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的209个精简到15个,精简率达92.8%,配齐配强执纪干部队伍,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

  青岛市委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真正把维护纪律规矩的责任扛起来、态度硬起来、标准严起来,更加坚定自觉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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