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人才供需将有年度报告
此次公布的《意见》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高校要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聘请企业家担任教师
各地区、各高校要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意见》明确,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各高校要开发开设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另外,各地区、各高校要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意见》指出,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意见》强调,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此外,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对创新创业教育作出贡献的单位。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
观察
鼓励创业创新 国务院都出啥招?
自十八大以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了各级政府的关键词。无论是针对创业人员,还是面向创业领域,利好政策涵盖得颇为全面。
一方面看,大部分创业人群能享受到利好政策。本月国务院发文提到,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国务院还强调,要大力支持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农村劳动力创业。而此次,又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都是一种鼓励创业的“制度弹性”。
另一方面看,创业领域也大部分得到关照。无论是电子商务,还是金融服务领域,都有专门支持创业的规定。作为创业创新的主体,小微企业和众创空间自然成为政府重点关注的对象。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针对融资担保政策、社会保险补贴等内容予以规定。今年3月又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简政放权也是本届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据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自十八大之后,国务院已发布7次关于取消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不仅如此,还于2013年对新设行政许可予以限制。2014年初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也得以减轻。2014年,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税务总局将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列入“一号督查”事项,并且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
而最近开始实施的一项评选则对地方政府给出鼓励。最近,财政部等部门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对于示范城市的奖励为,一般城市6亿,省会城市9亿。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