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出台:死亡30人为特别重大事件

2015年05月15日 08:09   来源:京华时报   黄海蕾

  昨天,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首次分为四级应对。

  与2005年的《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比,新《预案》将突发事件按伤亡人数、财产损失量及影响运营的时间分别设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预案》将适用对象扩大至“城市轨道交通”,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交通和市域快速轨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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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连续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

  较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连续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的。

  一般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连续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的。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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