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按照广东省节能主管部门核定数据,2011~2014年深圳市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4.39%、4.51%、5.12%、4.35%,连续4年超额完成广东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累计完成“十二五”目标的86.63%,超出“十二五”目标进度6.63个百分点。去年深圳市单位GDP能耗已下降到0.404吨标准煤/万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
近年来,深圳坚持将节能降耗作为推动“深圳质量”的重要抓手,加快构建以绿色、低碳、循环为特点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节能工作在五大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合同能源管理领域,深圳开创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先河,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建筑面积50%以上完成节能改造,累计改造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年节电1亿度以上,成为全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签约数量最多、成效最明显的城市。
在建筑节能领域,深圳率先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有208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超过2100万平方米,规模居全国首位,综合节能总量超过410万吨标准煤。
在交通节能领域,深圳持续在公共交通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截至2014年末,深圳已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1万辆,居全球之首,深圳也荣获“全球城市交通领袖奖”。
在市场化减碳领域,深圳率先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控单位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成为全国交易最活跃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截至2015年5月20日,深圳碳市场配额总成交量达321万吨,总成交额为1.70亿元。
在综合节能试点领域,国际低碳城成为中欧可持续城镇化合作旗舰项目,2014年获得美国保尔森基金会、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颁发的唯一“可持续发展规划项目奖”。
据介绍,深圳在推动节能减排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整合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等,设立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截止2014年底,该资金共扶持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项目212个,累计扶持金额7.2亿元,带动社会投资约63.3亿元。深圳还积极开展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
与此同时,深圳还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以工业领域为例,深圳加大了对化工、建材等行业的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去年共清理淘汰低端企业3047家。在改善能源结构方面,深圳在拓展天然气资源供应渠道的同时,不断优化电源装机和用电结构。此外,深圳还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光伏发电,发展生物质能。截至2014年底,深圳已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7座,总垃圾处理能力7875吨/日,装机容量14.5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量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深圳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生物、互联网、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和发展壮大了一批富有核心竞争力、单位增加值能耗较低的产业和企业,在推动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有效拉低了全市单位GDP能耗。
副市长唐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深圳分会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