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就防范非法集资和“跑路”事件出台相关办法

2015年05月27日 15:20   来源:中国甘肃网    雷轶涵 狄东阳

  26日下午,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甘肃省投资类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甘肃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中甲介绍《办法》相关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据了解,《办法》于4月20日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第116号政府令予以发布,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据悉,这一规章的制定出台,是省政府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投资类企业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促进投资类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十八条,重点明确了投资类企业的概念、投资类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投资类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和处罚等内容。起草这个《办法》,省工商局主要引用了《公司法》、《广告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授权和管理条款,既有实践基础,也有很强的针对性。

  侯中甲介绍,去年下半年,全国多地发生投资公司非法集资和“跑路”事件,给涉事群众造成了很大损失。受此波及,我省部分地区也有多个投资公司“跑路”,涉嫌非法集资,使参与的群众蒙受损失,也为全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集资上升的势头。

  他介绍,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集中清查整顿行动。在清查整治行动中,各级工商部门坚持把集中清查和整治规范结合起来,边清查边整治,边整治边规范,有效打击了违法经营,切实保护了合法经营。为了从制度上加强对投资类企业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问题的发生,受省政府委托,省工商局代拟起草了《甘肃省投资类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记者 雷轶涵 狄东阳)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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