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父亲称儿子对自己不管不问,儿子则称自己被父亲赶出家门,比父亲还穷。一对父子因为赡养费问题闹上法庭,法院劝儿子“多回家看看”。
今年初,65岁的陈辉(化名)来到琼山法院起诉儿子。他称,自己含辛茹苦把儿子陈德(化名)抚养成人,可是儿子在母亲李某的溺爱下长大,不懂感恩,近年来还多次从中挑拨父母离婚,目的就是为了分割家庭财产,想要占有家里的房产。这两年多来,儿子见到自己不打招呼,尤其是在随母亲从家里搬出去后,更是从不关心过问自己的生活起居。陈辉表示自己患有多种慢性病,经济困难,向儿子多次提出支付赡养费请求均遭到拒绝。
父子在法庭上对质时,儿子陈德辩称,“我比他还穷。”陈德说,父亲目前每个月有退休金2200多元,再加上养老商业保险,每月还可领取500-600元。另外父亲还有医疗保险,拥有两处房产,并无经济困难。而自己却因为没有固定工作,家里有母亲和妻子、小孩需要照顾,经济负担很重。另外,母亲要跟父亲离婚,是她个人意愿,并非父亲所述自己想要分割财产占有房产。因此,陈德表示自己无力每月支付父亲2000元的赡养费用。
琼山法院认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考虑到陈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享有医疗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并自有住房,能够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而陈德的经济收入不高且还要赡养母亲和抚养幼子,故陈辉主张陈德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法院同时表示,赡养义务的内容有多种,陈德应经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父亲,修复父子关系,相互体谅,和谐相处。(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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