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郄建荣
环保部今天公开通报21起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环保部表示,这21起案件是今年4月份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重点环境案件,其中,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现多家企业环境违法;中法合资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被罚款近3千万元。
据环保部介绍,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现多家企业环境违法,其中,4家企业未经环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尚未投入生产);1家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有200多户居民尚未搬迁到位(未投入投产);园区污水处理厂至今没有投入运行;华孚印染厂、禾益化工厂、之江化工厂3家企业未经水务部门同意,擅自在长江设置排放口;华孚印染厂、之江化工厂2家企业外排废水超标;园区西侧泄洪渠外排水中COD、氨氮、总磷严重超标;园区内空气有明显异味,初步分析是园区内企业无组织排放造成的。
针对该园区问题,江西省环保厅要求,对未批先建的4家企业,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立案查处。
环保部表示,目前,有两家完善了环评审批手续;对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的1家企业,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对超标排放的2家企业,责令立即改正,并立案查处;责成当地环保部门对园区西侧泄洪渠水质超标问题进行排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责成园区内所有投产企业进行自查自纠,重点解决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废水乱排问题。
此外,江西省环保厅组织调查组,对在园区监管中环保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对履职不到或失职渎职的,将严肃问责;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
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是一家中法共同投资建议的污水处理厂。
环保部透露,该厂一期未完成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工程,且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海口市环保局对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的超标行为,先后4次责令限期治理并共处罚款2772.38万元;对违反“三同时”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运营并罚款5万元。
此外,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狮子岭污水处理厂(二期)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对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桂林洋污水处理厂的超标行为,环保部表示,当地环保部门先后4次罚款27.9万元。对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狮子岭污水处理厂(一期)的超标行为,先后3次责令限期治理并共罚款4.77万元。
环保部称,海南省生态环保厅将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督促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尽快完成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工程和竣工环保验收,督促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狮子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尽快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
对这21起环境违法案件,环保部表示,将督促地方查清事实,依法实施处理处罚,并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