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江苏检验检疫局获悉,6月1日起,江苏局辖区从上海口岸启运的出口货物,将正式实施出口直放和无纸化通关机制,此举将为企业进一步简化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提升通关效率,推进检验检疫沪苏一体化。
据了解,能够享受出口直放的货物是指列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货物。“负面清单”包括:活动物(HS编码01章);散装货物、危险货物及其包装;出口援外物资;在口岸需更换包装、分批出运或重新拼装的;需在口岸实施监装的出口双边协议装运前检验商品;市场采购备案单位分类管理类别在三类及以下的;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规定必须在口岸查验、检验检疫、实施适载检验、监装或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货物。
这是江苏、上海两地检验检疫局依照国家质检总局《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方案》,在“风险可控、科学管理”的原则下,综合考量货物风险、企业信用及分类监管情况,协商确定的。负面清单将根据出口货物的疫病疫情、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对江苏局辖区内符合出口直放条件的货物,企业可自选直放方式,凭江苏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电子通关单,直接在上海通关,也可选择传统的“电子转单,口岸换证”放行方式。
对经江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口直放货物,江苏检验检疫机构直接签发电子通关单,企业凭通关单电子数据向上海海关报关。
实施出口直放和无纸化通关,预计可为广大江苏出口企业节省一半的申报时间和费用,降低江苏出口货物在上海口岸的查验比例,缩短口岸滞留时间。
2015年1月1日起,江苏检验检疫局在全省推进了区域一体化,实现了省域范围内的出口直放和进口直通。针对江苏60%左右的货物自上海口岸进出的实际,为了更大地便利广大江苏外贸企业,江苏检验检疫局一直致力于推进检验检疫沪苏一体化。下一步,沪苏一体化将重点在固化出口直放的基础上,重点突破进口直通。(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