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放宽自贸区部分增值业务限制

2015年06月03日 10:27   来源:人民邮电报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的要求,深入推进试验区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工作,结合试验区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5年5月29日发布了《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宽部分增值电信业务服务设施限制的通告》,并开始执行。

  该《通告》决定在上海自贸区内放宽部分增值电信业务服务设施的设置地域限制,包括呼叫中心坐席、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的边缘路由器和网站加速服务器节点等范围放宽至上海市。允许网站加速服务器节点在全国范围内设置,但仅限于为自身网站提供加速,不得违规开展内容分发业务。同时,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通告》要求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探索配套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文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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