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从今天(6月8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其中包括放宽贷款申请条件、降低首付款比例等好消息。
此次广州的新政对于外地户籍人士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大大降低:根据原来的政策,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但根据新政的规定,贷款申请条件不论户籍一致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便可申请 。
此外,公积金新政还对首付款比例进行松绑。根据原来的政策,对于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住房但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新的政策则规定,首次置业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划分为20%,对于购买二套房的家庭,如果首套房无贷款记录或者已经结清购房贷款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如果贷款还没结清,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记者周羽)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