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发出《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新一轮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通知》指出,到2020年,我省将建成300所左右“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各层级示范学校积极涌现,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局面,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师生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制度更加健全,青少年普法教育不断深入。
据悉,创建范围包括全省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此次创建的标准分为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有效、办学活动依法规范、民主参与机制健全、教师权益得到保障、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和一票否决九大部分。其中,如果学校出现未制定办学章程的,或未按学校章程办学,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未按照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取费用,有乱收费现象经查实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学校发生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等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记者 王李科)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