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5月9日10时30分讯(记者 李辉)记者今日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日前,市财政筹措5500万元,对我市入选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第二批和第三批建设学校给予配套补助。截至目前,我市已获得中央补助2.5亿元,市级共配套1.26亿元。
2011年,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全国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建设计划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为目标,支持1000所办学定位准确、产教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使其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
实施建设计划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学校举办者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专项资金。
其中,中央专项资金一次确定、分两年到位,每所学校补助10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学校改善教学、实习和实训条件,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实习实训,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建设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等。
截至目前,我市30所学校列入国家中职示范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在用好用足用活中央补助资金的同时,市财政出台配套政策,给予50%的配套资金支持,用于学校实训条件改善和软件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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