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裴斐 本报记者 钱祎 文/摄
数千辆锈迹斑斑的报废车辆,密密麻麻地停在空地上,远看像一座山……今年以来,一张张关于杭州汽车报废场(汽车坟场)的图片在网上疯传,场面震撼。
而“汽车坟场”的出现,与杭州“黄标车”淘汰力度的不断加大,超出报废企业拆解能力有很大关系。
记者昨天从杭州市环保局获悉,今年年初,杭州市还有“黄标车”8万余辆。截至5月底,全市尚剩余“黄标车”5.4万辆,其中强制注销状态“黄标车”1.9万辆,在3.5万辆正常状态的“黄标车”中,小客车占15.5%、大客车占6.5%、轻型货车占44.8%、重型货车占26.2%,而这些车辆都要在今年全面淘汰。
这些面临淘汰的“黄标车”都去哪儿了,目前杭州“黄标车”的报废能力怎么样?
7月底前消灭现有报废车库存量
报废车拆解后材料会回收再利用
昨天,记者来到杭州西湖区大清社区罗文里2号的经纬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在报废车辆回收拆解车间里,好几辆报废车在排队等着分割拆解。地上一堆堆汽车零件散落着,轮胎、方向盘等零件尤为醒目,几名工人正蹲在地上整理汽车零件。
公司副总黄永奇告诉记者,一个报废车辆回收拆解点,平均每天可以拆解20辆小车和10辆大车,“这些拆解下来的报废汽车材料都会再进行资源回收利用,主要有橡胶、废钢、有色金属等材料,尤其是产生出来的大量废钢,会压成块后送到钢铁企业进行炼化。”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黄标车”报废,废旧零部件的去向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不久前,杭州某处的空地上,废旧汽车零部件堆积成山,大量报废汽车密密麻麻地摆放在一起,形如“汽车坟场”的问题被接连曝光。
“‘汽车坟场’问题出现后,我们很重视。”杭州市商务委特种行业管理处吴国强说,“我们要求各地进一步增强拆解能力,引进先进的拆解设备和技术。同时也将督促报废企业采用机器代替人工,加大产能,提高效率。之前问题相对集中的余杭,如今已基本完成报废车消化任务,萧山完成了三分之二。”
吴国强说,现在杭州全市每天有150辆到200辆报废车进入回收企业,全市每天的拆解能力也在200辆左右。目前,全市还有7000辆库存报废汽车,预计到7月底能消化完今年的报废汽车库存量。
同时,吴国强还提醒广大车主,要将报废汽车送至正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杭州共有11家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市区有4家,完成汽车报废大概需要7-10个工作日。
今年“黄标车”限行措施再升级
10月1日起杭州全市“禁行”
什么是“黄标车”?即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为黄色的机动车,包括排放标准为国零、国Ⅰ和国Ⅱ的柴油车;以及国零的汽油车。
造成杭州大气污染的最大“元凶”已查明是机动车尾气排放。这些污染物除了直接对大气造成危害外,还会与大气中的各种污染物反应,形成二次污染。相较于“绿标车”,“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高得多,当然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也更大。
举个例子:一辆“黄标”小客车相当于24辆同类型国四小客车排放氮氧化合物量的总和。而一辆“黄标”重型柴油货车的污染排放量又是“黄标”小客车的50余倍!
所以,淘汰“黄标车”肯定是对我们头顶上的这一片“杭州蓝”有很大好处的。
昨天,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处管理科科长陈昀告诉记者,今年“黄标车”限行措施进一步升级为禁行,要求更严格了。
根据今年的新要求:从6月1日起,杭州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含绕城高速公路)及三区四县(市)建成区实施“黄标车”禁行;限行范围扩大至重点镇及主要公路;10月1日起,全市域[即包括下辖各县(市)在内的杭州市行政区划全境]实施“黄标车”禁行。
目前,杭州各区、县(市)均已建成电子抓拍系统,加大对“黄标车”违规行驶的查处力度。今年1-5月,非现场执法查处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4709辆。
从2014年5月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以来,已累计淘汰营运“黄标车”9055辆,其中货车8455辆、客车600辆。目前全市还剩营运“黄标车”8600余辆,淘汰形势还十分严峻。
车主提前报废最高补助2.8万元
报废车必须交给合法回收公司处理
今年是《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执行的最后一年,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在2014年的基础上,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污染柴油车提前淘汰。
目前主城区淘汰补助金额最低2000元,最高可达28000元。目前主城区淘汰补助金额最低2000元,最高可达28000元。2005年以后注册且在2015年12月31日前报废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柴油“黄标车”,可以得到补助。
如果想要主动提前淘汰柴油“黄标车”的车主,可以到杭州市石祥路589号汽车城内办理淘汰补助手续,详情咨询0571-88318153(工作日8:30-16:30)或登录“杭州绿网”查询。
另外,超过8年或10年以上且未达到使用年限提前报废的半挂牵引车、重型平板车以及中型货车等老旧汽车,报废时均可享受国家政府补贴。
预计今年年底会是杭州“黄标车”报废淘汰的一拨热潮,提醒符合条件的各位车主尽量早点去办理,免得年底业务办理拥堵。
有车主问,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是否也要受到处罚?回答是肯定的。根据《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取得但未放置环保标志上道路行驶的”、“环保标志被注销后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环保标志的非本省籍机动车在本省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还要提醒大家的是:报废汽车必须交给合法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处理,车主若私自处理报废车将承担无法注销等后果。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