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传圣出庭受审。
昨天(25日)上午,合肥中院开庭审理了巢湖市重点局原局长丁传圣涉嫌受贿一案。当天的庭审,情节跌宕起伏。原来,合肥市纪委在对丁传圣展开调查后,有人曾悄悄给他发了短信透露消息。预感到自己或将出事,丁传圣陆续退还了10名行贿人229万元贿金。更具爆炸性的信息是,丁传圣在归案后曾一口气检举了两名官员。经纪检部门查证,丁传圣举报的情况属实,已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有望获减轻处罚。因案情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
[现场]
老父携拐杖听儿受审
昨天上午9点,合肥中院最大的法庭内座无虚席。原来,当天有多家单位的员工前来旁听,接受一场生动的廉政教育。
在旁听席前排,坐着两排人,他们都是丁传圣的亲人。其中,一位衣着朴素六旬老人,格外引人瞩目。记者了解到,这位老人是丁传圣的父亲,今年已经六十多岁。由于腿有残疾,老人出行不便,只能随身携带一根拐杖。说起丁传圣,很多亲人摇头叹息,不时落泪。
9点2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在法警的看护下,丁传圣走入法庭内。他的个头不高,步履平缓,扭头朝旁听席看了一眼,随后在被告席前站立,开始接受审判。
整个庭审持续了约2个小时。其间,丁传圣的话不多。不过,在庭审结束时,他当庭深深忏悔,直言对不起老父亲的抚养和家人的支持,数度哽咽落泪。
获悉自己被调查他赶忙退贿金
庭审中,丁传圣的一番话让人吃了一惊。
原来,去年7月份,合肥市纪委接到了匿名举报。随即,纪委对丁传圣的违法犯罪情况展开了调查。可是,当年7月底,有人曾给丁传圣发了一条短信,“说合肥市纪委已经在调查我”。得知这个消息后,丁传圣陆续退还了王某某等10人共计229万元。
丁传圣说,归案之前,他曾接到巢湖市委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要求他去办案点配合组织审查。当时,他已经预感到自己的问题已经彻底暴露。为此,他曾向家人做了交代,并告诉司机,“这次去,肯定是不会回来了”。
案发后,丁传圣家人退还赃款70万元。
检举两名官员涉案金额超百万
记者了解到,丁传圣有望获得减轻处罚。因为,他已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庭审中,检方出具的证据表明,丁传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期间,检举了两名官员涉嫌贪腐的线索。随即,经纪检部门查证属实。
安徽商报记者从多方渠道证实,两名被检举官员之中,一人是县级巢湖市建设系统的官员,目前已经被检察机关立案,初步调查的涉案金额达一百多万元;另一人是合肥市建设系统的官员,目前仍处于“双规”阶段,而其涉案金额可能比丁传圣还多很多。
巧合的是,6月19日,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许有刚(正处级)。初步查明,许在任巢湖市大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资质申报、工程款支付、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目前,对于丁传圣与许有刚的案件之间是否有关联,纪检部门并未透露。
[争议]
过节收礼是不是受贿?
对于12笔犯罪事实的指控,辩护人安徽徽航律师事务所吴凯律师认为,有部分事实不能认定为受贿。其中,双方分歧较大的是对第9起事实性质的认定。
检方认定,2012年中秋节至2014年端午节,丁传圣非法收受广厦建设集团宋某某3万元,为其承接巢湖市滨湖景城西区二期安置房工程施工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款拨付提供帮助。辩护人认为,宋某某是在逢年过节期间向丁传圣送礼的,“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是礼节性的,是一种祝福”。辩护人说,在此期间,宋某某并没有具体的请托事项,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这只是一种感情投资”。对此,公诉人反驳称,宋某某向丁传圣送礼,数额达3万元,并不是一般的人情往来。这种感情投资,“是要有回报的”,而双方对此都是心知肚明的,“宋某某为何不送给别人,却单单送给丁传圣?如果是单纯的礼节往来,是不符合常理的。”
主动交代是否是自首?
庭审中,检方提供了合肥市纪委出具的一份有关丁传圣归案经过的材料。合肥市纪委表示,去年9月9日,纪委通知丁传圣到办案点配合调查。不久,丁传圣顺利归案,不仅交代了纪委已经掌握的1起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多起犯罪事实。
那么,丁传圣的这番举动能否认定为自首呢?辩护人认为,丁传圣是在办案机关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到办案点的,且主动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不过,公诉人认为,在丁传圣归案前,纪委已经展开调查,“不能认定为自首”。
[指控]
涉嫌受贿340多万元
检方指控,2012年初至2014年初,丁传圣在担任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承接其主管项目的王某某、尹某某等15人共计342万余元及金条100克。
记者注意到,根据检方指控,丁传圣共有12笔犯罪事实。其中,有7起是为了帮助行贿人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有3起是帮助行贿人在工程施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