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下午,中国政府网发出通报:国务院于6月27日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自此,南京江北新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全国第13个、也是江苏省首个国家级新区。
从2011年7月南京启动建立江北新区可行性研究以来,历尽四年多的筹备酝酿,期间屡经波折,最终成功获得批复。而在2014年,频频出现“江北国家新区批复”了的传言,让南京江北市民和企业屡屡经历兴奋之后又失望的“心理过山车”。
根据此次批复:南京江北新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长江以北,包括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
在批复中,对于南京江北新区的定位为:长江经济带与东部沿海经济带的重要交汇节点,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雄厚、创新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承载能力较强,具备了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实力。要把建设南京江北新区作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南京江北新区在创新驱动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苏南现代化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更好更快发展。
批复要求,南京江北新区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同时,在批复还要求江苏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江北新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发展;要认真做好南京江北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要推动探索与行政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新区管理体制。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根据批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将加强对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南京江北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对于这个喜讯,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筹)副书记、管委会(筹)副主任罗群认为,国务院批准设立南京江北新区,与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与资源禀赋不无关系,“江北新区可谓区位条件优越,创新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基础设施完善,承载能力强劲。”
对于江苏省和南京市来说,设立并建设好南京江北新区,对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培育东部沿海地区率先转型发展的新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而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围绕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的目标,南京江北新区的发展也将全面提速。
据南京市规划,未来江北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要明显高于南京市平均水平,力争到2025年,将新区经济总量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由此前的18.5%,提升到25%左右,实现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新区要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发展格局,经济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江北地区的城镇化率由目前的60%左右提升到80%以上,初步建成长江经济带上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新区。(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