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做好负面清单"加减法" 释放改革创新红利

2015年07月03日 02:36   来源:国际在线   

  原标题:(上海自贸区系列之二)做好负面清单“加减法” 释放制度改革创新红利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凡航):负面清单,是一个国家禁止外资进入或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因为其管理模式在外资准入方面更加公开透明,而在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有观点认为,负面清单模式也是未来国际协定的基本模式。上海自贸区,在我国第一个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如今,近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备受关注的负面清单已历经三版更新,一版比一版缩短,还从“上海版”升格为“全国版”。

  今年4月,位于黄浦江畔的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被纳入上海自贸区。作为全中国第一个国家级金融开发区,陆家嘴汇聚了超过700家中外持牌金融机构。花旗中国总部是其中之一。谈到过去两年来负面清单的变化,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裴奕根表示,“负面清单从2013年的190多条进一步减少为2015年的122条,这对外资企业进入带来很多便利,也为我们外资银行带来更多业务机会。此外,在很多业务操作中,我们的监管当局采取了负面清单措施。比如说,人民银行有重点监控名单,外管局有B类、C类企业,这些在名单上的企业,银行需要特别关注,不在负面清单名单上的企业银行可以采用‘展业三原则’形式开展比较迅捷或创新的业务。”

  上海市政府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版负面清单推出后,各项数据均有明显上升,尤其张江片区备受投资者青睐,外资咨询量增长近一倍。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在此前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负面清单除了做好条款数量的“减法”,进一步提高透明度,还在借鉴国际通行的规则方面做好“加法”,“新版负面清单实际上不仅是减少17条这么简单,实际上在结构上、透明度上有很大变化,第一个是投资度更提高,第二个还是希望对照国际高标准,在投资领域、开放程度上做进一步缩减,这也是我们自贸区深化改革方案里的一项重点任务,我们还要进一步推进服务业、金融、制造业等领域的扩大开放。”

  值得一提的是,2015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全国四个自贸试验区,由国家发改委制定。而此前的2013版和2014版负面清单,均是由上海方面制定。上海自贸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指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是国务院对上海自贸试验区最基本的要求,“这个负面清单模式,现在在自贸试验区以外暂时还没有全面地复制推广。2015版的负面清单是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制定的,也就是在2013年和2014版的基础上,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了2015版,也就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模式事实上应该说得到了有效的复制和推广,至少现在在四家自贸试验区里面进行着复制、推广。”

  一些人士担心,负面清单越来越短,开放程度不断扩大,预计会给国内金融、航运等服务业及一些新兴产业带来一定的冲击。赵晓雷院长认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这是已经被中国改革开放实践所证明的一条道路。无论是新进产业或者是传统产业,在开放这个方向上都是一致的,“任何一种产业放到国际市场环境当中去,它才有竞争的标杆、发展的空间,任何一个产业,它的资源配置都必须是以国际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市场,这样它才有一个很大的成长空间。当然任何国际谈判都有国家利益的考量,对于像新进产业,会设定保护期,这是任何一个国家在谈判过程当中都会考虑到的,但是保护,其实它只是一个期限,最终仍然要开放。”

  据悉,处于酝酿中的下一版负面清单将“更短、更透明”。有关部门正在收集自贸区相关企业等诉求,汇总上报到商务部等。花旗副行长裴奕根表达了金融业的有关期待:“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我们也希望负面清单的概念能够逐步引入金融业,在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和创新方面,在市场条件成熟时候,可以为金融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何精华指出,虽然2015版负面清单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以及完整性比之前有所提高,但在与负面清单环环相扣的政府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方面,还需要继续探索,一道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加减法”远未结束,“就监管方式而言,我们推行了事中事后的监管措施,但事实上我们的社会信用体系还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我们的监管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目制度等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所以我说,我们和发达的国家,和成熟的市场经济比较,还有差距,有待发展。”

  (原标题:上海自贸区:做好负面清单"加减法" 释放改革创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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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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