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严查干部选任违规 民主推荐签字画押认证

2015年07月06日 07:41   来源:人民日报   

  伪造虚假聘干手续为他人谋取职位被免职、超编任用干部负责人被查处……日前,辽宁对6起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案件给予了严肃查处,让当地干部深受震动。治国先治吏,治吏须从严,作为从严治吏的起始环节,如何把好干部选任的“体检关”?近期,辽宁、四川、贵州等多地严查干部选任违规案件,出台具体办法,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任命等各个环节,强化干部管理。

  动议提名环节细化,民主推荐画押认证

  干部选任得当,首先动议提名要规范明确。今年初,四川出台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规定干部动议提名要强化“核职数、看结构、广比选、审表现、查廉政”5个要件。“哪一个没做到,就是规定动作没做到位。”四川旺苍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尔敏表示,这一办法为地方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指导。

  以德阳为例,德阳进一步制定办法,明确了动议提名只能是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防止把领导个人推荐当成提名。同时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人选,必须综合考虑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经集体研究决定。

  贵州盘县还采取民主推荐“画押认证”的做法,强化推荐人的责任。“画押认证即实名签字认证,在民主推荐中的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两个环节,实行考察组和推荐人(谈话人)双向实名签字认证程序。”盘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筠说。

  据介绍,以往考察组不会将记录内容再给谈话人确认,这会导致两方面问题。“一是谈话人对考察记录是否属实存有疑虑,二是谈话人可能提供虚假信息,责任倒查时又推脱自己没说过。”盘县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人唐秀梅说。

  王筠表示,实行双向实名签字认证,改变了以往“推、谈完走人”的模式,将严肃的干部推荐工作转变为“与己有关”,把不受约束的秘密推荐转变为受组织监督的“半公开”推荐,有助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透明、公正。

  凡提必查范围更大,提拔过程全程纪实

  对发现的个人事项未如实报告的26名干部进行处理,其中21人被暂缓任用,5人被取消提拔资格……这是2014年下半年来,辽宁探索干部选任凡提必查,对963名拟提拔或重用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后交出的干部“体检单”。

  根据中央要求,2015年1月起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一律进行个人事项报告的核查核实。不少地方已探索实行更大范围的“凡提必查”。

  在贵州盘县,“中央要求对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核查比例是10%,盘县严格实行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并按50%的比例核查。全县1292名科级领导干部,每年核查600多个。”盘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黄冲说。核查不仅采取传统的专查、函查,即由县委组织部联合纪委、住建等部门进行核查,或向拟提拔个人居住地、所在单位及相关涉及部门发公函的方式对干部房产、婚姻等14项内容进行核实,也使用公开举报查,充分发挥网络、信访、短信等举报平台作用。

  如何保证选任过程的客观真实?四川丹棱县实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一事一记。每完成一个程序,就在相应栏目作记录。同时填审分离,干部工作机构负责填写《纪实档案》,干部监督机构负责真实性审核。丹棱县委书记钟维钦表示,填和审都有明确责任人,并建立了追责制度。

  辽宁抚顺在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对推荐测评票、谈话记录、考察材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材料实行纸质记录。同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电子信息库,对选任轨迹进行电子记录。

  不把试用当任用,侥幸闯关要倒查

  去年,四川广元市共有15名拟提拔县级领导干部人选在任命环节被“放下”,其中暂缓提拔9人,终止提拔3人,取消任职3人。该市专门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放下”办法,在干部任命环节确立了“群众公认度不高”“故意欺瞒组织”“落实直接联系服务基层群众及有关改进作风规定较差”等25种须暂停或终止干部选任的情形。“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及任职谈话制度,不是走过场。”广元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冯磊说,任职并非终点,日常更需考核。

  四川通江县2014年对新提拔任职的37名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其中3名干部被延长试用期半年。“干部不能把‘试用’当‘任用’。”通江县委书记赵万先说。

  干部选任的制度再严厉,总有人心存侥幸,妄图闯关。对此,一些地方探索责任倒逼制度。“一旦发现干部有‘带病提拔’等问题,都要对其选任过程进行倒查,确实存在用人失规失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各有关方面切实履行用人把关责任。”盘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杜军说。

  辽宁建立了“两倒查”制度,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倒查到哪个环节,主要查党组织和有关领导是否履行从严管理职责。

  近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在检查中发现,盘锦市大洼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夏某入党材料为伪造,没有履行正常程序;大洼县委组织部在进行任职考察时没有认真审查其档案,没发现问题。盘锦市有关部门决定:对夏某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免去其领导职务,按科员安排工作;对时任大洼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魏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去大洼县副县长职务。其他7名责任人也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违规任用干部现象,辽宁实行‘严纠错、严通报、零容忍’。”辽宁省委组织部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倒查一起案件,处理一批违规者,震慑一大片,才能让干部任用更科学,让干部管理更规范。”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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