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7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说,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区自挂牌以来加快改革创新,吸收外资聚集效应明显,共吸收合同外资226.38亿元。
5月8日,商务部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在自贸试验区正式实施,围绕“负面清单”等进一步改革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合同章程备案程序。1个多月来,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集聚效应明显。
沈丹阳说,广东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70家,吸收合同外资77.73亿元,占同期广东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28.76%和45.26%。主要投向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等行业。
天津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家,吸收合同外资117.12亿元,占同期天津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58.82%和69.42%。租赁业成为外商投资热点。
福建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46家,吸收合同外资31.53亿元,占同期福建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71.57%和53.55%。
此外,自贸区内新设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今年前5个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14217家,注册资本5779亿元人民币;天津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4500家,注册资本1062亿元人民币;福建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9296家,注册资本1258亿元人民币。
沈丹阳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充分发挥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各部门加快出台各项配套实施细则,促进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地实施。(记者于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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