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沙、横琴自贸区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探索跨境投资便利化取得重大进展。今日,人民银行[微博]广州分行发布《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东南沙、横琴自贸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办法》允许在南沙、横琴新区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以及参与区内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广东省辖内企业,从港澳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资金使用范围限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以及区内企业的境外项目建设等,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导向。
据了解,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期限、利率由借贷双方按照商业原则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结合南沙、横琴新区建设发展资金需求和港澳人民币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总规模,并实行余额管理。
今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为南沙新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合计人民币5亿元的跨境人民币中长期贷款。与此同时,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同澳门分行,为横琴新区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6000万元的跨境人民币中长期贷款,成功办理了首批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广东南沙、横琴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有多方面的作用:一是帮助辖区内中资企业开辟跨境融资的便利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外贸稳定增长;二是进一步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港澳地区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三是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打造泛珠三角区域发展综合服务区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四是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记者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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