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县乡医师一体化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业已出台,旨在通过统筹县域医师资源,促进县乡医师在县域内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合理有序流动机制。今年,每个市将选择1至2个县开展试点。
为解决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师短缺问题,我省要求县级公立医院要根据其功能定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强县域内医师队伍建设,发挥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龙头作用,派驻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完成和指导业务工作。县域内医师编制数按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别核算,根据需要可由县级公立医院统一使用。对于医师严重短缺又招聘困难的乡镇卫生院,可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由县级医院统一招聘、统一培养、统一使用。
对于能正常开展临床工作的乡镇卫生院,将建立县乡医师轮换工作制度。对人才密集、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相对短缺的县级医院,可适当增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所增加的岗位专项用于县级医院到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突出医师的职务聘任。县级医院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应保持其原岗位待遇,同时,享受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结余按规定用于临床医师的待遇。下一步,我省还将制定县级医院医师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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