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数万居民陷"铅水"恐慌 尚未找到问题源头

2015年07月21日 14:36   来源:法制日报   凌德

  香港爆发食用水含铅风波政府多举措应对

  仍未找到问题源头调查委员会进行独立全面调查

  近日,香港多个公共屋邨先后被暴露食用水含铅超标,引发数万名受影响的居民陷入铅水恐慌之中。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成立跨部门专责小组及调查委员会,对事件展开调查工作。

  多个公屋食用水铅超标

  本月中旬,特区政府在新落成的公共屋邨——九龙湾启晴邨水龙头接驳位验出含铅物,致使食用水含铅量超标。其后,当局又在新界区的公共屋邨葵联邨二期检出食水含铅超标。多个公屋先后被曝食用水铅超标,引起许多居民恐慌及不满。

  7月14日,多名房屋署、水务署及卫生署代表在出席葵联邨二期居民大会时,近二百名到场的居民一度鼓噪,要求尽快安排所有居民验血,并更换大厦水管。在居民大会期间,有居住在葵联邨二期的家长抱着身上长有黑斑的女儿到场控诉,声称是铅水所致。该名家长指出,入住二期后,生下的女儿不但身上长有离奇黑色斑点,而且触碰就会剧痛不已,连医生也解释不了原因。

  会后,有葵联邨一期住户不满当局只关注二期情况,对一期居民不闻不问,一度围堵政府人员车辆,不准车辆离开。政府官员最后下车接收,才获准离开。

  政府采取紧急援救措施

  随着食用水含铅风波越演越烈,港水务署上周在启晴邨和葵联邨二期设置临时供水点,保障居民用水;同时安排铺设临时水管至邨内各座楼宇以方便居民取水,预计两到三日即可完工;住户中有幼儿、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的则安排提供瓶装水;对于目前已检出含铅量超标的7个单位的住户,还安排专人每日送水到户。

  此外,除保证受影响居民用水外,港府还安排6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于本周接受免费验血。7月18日,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公布受公共屋邨食用水含铅事件影响的居民的首批验血结果,指出住宅单位均发现食水含铅量超出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指引标准。首批九位启晴邨验血居民血铅水平正常,没有明显健康风险。

  高永文指出,目前已安排800多名易受影响的人士验血,不能排除当中会有人验出血含铅量偏高,因此当局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制订预案。

  高永文表示,若其他人血铅含量偏高,将进一步评估来源及订定方案跟进,并参考各地数据及指引订定血铅参考。现阶段只为易受影响的人士,包括小朋友、孕妇及喂哺母乳妇女等三类人士验血,这是因为医管局人手及仪器检测流程都有限制,医管局每周只可检验300个血液样本。他在现阶段不能承诺,为启晴邨及葵联邨二期和其他类别的村民验血。

  仍未找到问题源头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食用水含铅事件爆发至今,当局仍未找到问题源头,数万名名居民恐陷入铅水慌。7月15日,特区政府宣布扩大含铅验水范围至全港十条公共屋邨,包括2013年起落成的九条公屋及葵联邨一期,共涉24000户居民。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解释,鉴于发现有食水样本含铅量超出世卫标准的启晴邨及葵联邨二期,均在2013年起落成,故将验水屋邨界线定为此年以后。他强调,没有迹象显示验水屋邨的食用水含铅量超标,抽验目的只是希望让有关住户释除疑虑。由于房署人手紧张,现阶段未能为更多屋邨验水,但不排除日后扩大验水屋邨范围。

  成立跨部门专责小组

  事件发生后,港府紧急召开跨部门记者会,公布当局已成立跨部门专责小组,于上星期内对事件展开调查。该小组由水务署副署长任小组主席,另有房屋署、政府化验所、卫生署、机电工程署成员及相关专家学者参与调查。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表示,水务署已与房屋署取得联络,计划拆除受影响屋邨的水管、焊接管及水龙头等配件,进行专业检测,以向专责小组提供资料进行研究。

  陈茂波指出,政府非常重视事件,已责成水务署严肃调查,并安排向居民提供临时供水点以及铺设临时水管到邨内各座楼宇,减少事件对居民造成的不便。

  陈茂波表示,香港《水务设施条例》规定,水务工程必须由持牌水匠负责施工,水管不能使用含铅材料。目前局方已经责成水务署严肃跟进启晴邨水质问题,如果发现违规会与律政司研究刑事起诉或纪律处分涉嫌违规的水匠。当下署方也在跟进该水匠近日承造的其他4个公共屋邨的水务工程,已抽验食用水样本的含铅量,结果会适时公布。当局也在尽快找出方法去解决饮用水含铅问题。

  调查委员会独立调查

  行政长官梁振英则表示,政府十分重视启晴邨的水质,目前除向受影响市民提供食水外,还要了解事件源头,提出长远解决方法。他宣布委任调查委员会,就食用水含铅事件进行独立全面调查。

  他指,委员会有三方面工作:一、裁定事件成因;二、检视和评估现时公共及私人楼宇食用水供应系统的设计、建造、维修保养、利用的原料等技术标准和监管制度;三、提出意见,确保香港食用水的安全。

  梁振英表示,将物色委任法官作为调查委员会的主席,并尽快决定其他成员。他又指,将与委员会主席商讨,定出委员会职权范围和提交调查报告的限期。

  梁振英还指出,委员会将完全独立工作,调查范围广泛,且根据相关条例,将有传召证人及取证的法定权力,将有调查责任问题的权力。

  他又指,调查委员会的工作不会影响早前由政府成立、水务署副署长担任主席的专责小组以及香港房屋委员会宣布成立的检讨委员会的工作。两个委员会的研究结果可供调查委员会参考。(凌德)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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