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数出多门,又各不相同,到底该听谁的?在此前的“北京市统计条例(草案)”中曾经提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与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公布数据不一致的,以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时提出,应当由市政府统筹整合政府各部门统计资料公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同一数据由不同部门重复公布和部门间发布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此外,为了保证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今后不仅要公开统计数据,相关的统计分析报告也应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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