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建充电网络 涉及11条高速公路

2015年07月30日 14:13   来源:法制晚报   

  涉及11条高速公路 充电设施平均服务间距不超50公里 将建统一信息服务平台 力争2020年建成

  今天上午,京津冀三地召开京津冀充电设施协同建设联合行动启动会,签署《京津冀新能源小客车充电设施协同建设联合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三地将分“三步走”,力争到2020年,建设形成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体系。

  充电网络缓解车主“里程焦虑”

  在上午的启动会上,三地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部署了京津冀充电设施协同建设重点工作,并签署了行动计划。

  北京市发改委高朋副主任表示,为切实做好协同建设工作,三地将于今年建立京津冀充电设施协同建设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相关重大问题。积极支持国网公司等投资建设主体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地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配网建设及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首发集团等高速公路产权单位的主体作用,促进充电设施建设选址及项目手续办理等工作高效开展。

  行动计划将加快缓解京津冀区域新能源小客车用户的“里程焦虑”,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助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及大气污染治理,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创造更便利、更绿色的基础环境。

  该联合行动围绕京津冀区域新能源小客车推广应用需求,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统筹协作,互联互通;聚焦重点,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以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为切入点,重点推动实现“五个协同”,加快建设京津冀一体化的公用充电设施网络。

  涉及京津冀11条高速公路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落实行动计划,率先建成京津冀高速公路充电设施主干网络,加快促进京津冀新能源小客车推广应用,京津冀三地发改委还制定了《京津冀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协调建设规划纲要》。

  记者在《纲要》中发现,京津冀区域内涉及充电设施协调建设的高速公路有11条,包括8条国家高速公路(G1-G7、G45),3条区域高速公路(京津高速、京平高速、唐津高速)。除了唐津高速,其他10条都涉及北京。

  目前,在国家电网公司推进建设下,G2京沪高速公路9处、18个服务区充电设施已全部投运,形成京津冀区域内首条跨城际充电设施服务走廊。

  充电桩建成后 将建统一信息服务平台

  充电桩建成后,车主如何顺利找到并减少排队等待时间是使用上的关键问题。

  据了解,为统一管理京津冀公用充电设施信息,实现公用充电设施信息的互联互通,京津冀三地将研究建立覆盖京津冀公用充电设施的统一信息服务平台,为新能源小客车用户提供充电导引等各类信息服务。

  同时,为营造统一政策环境,激发各主体参与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性,京津冀三地需共同协商明确充电设施建设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三地还将统筹研究充电服务费标准及充电收费方式,并择机启动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补助政策。

  三步走

  1、2015年:完成京津冀区域内G1京哈、G4京港澳、G6京藏、G45大广高速公路 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初步形成联通北京、天津及河北主要城市、平均服务间距不超过50公里的充电设施服务走廊。

  2、2016-2017年:推进京津冀区域内G3京台、G5京昆、G7京新 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加快社会公共停车区域充电设施建设。

  3、力争到2020年:建设形成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体系,为创建京津冀绿色交通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五个协同

  规划协同:统筹规划京津冀新能源小客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重点对接高速公路服务区及三地交界区域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保障京津冀公共充电服务网络畅通。三地电网企业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政策协同:结合京津冀三地新能源小客车充电设施建设实际,强化充电设施建设用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等相关配套政策协同,共同营造有利于京津冀充电设施协同建设的政策环境。

  标准协同:京津冀三地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在充电接口通信协议、充电服务费支付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对接,确保充电设施互联互通。

  建设协同:京津冀三地协同推介新能源小客车充电设施建设,重点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主体、建设计划、工程节点等方面的对接配合,合力打造京津冀公用充电设施网络。支持国家电网公司等投资建设主体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

  产业协同:加强京津冀三地新能源小客车及充电设施相关产业对接合作,合力推进新型充电机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促进充电网络监控、运营安全、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交流协作。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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