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遇冷 分析称怕吃亏仍处观望态势

2015年08月04日 18: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车丽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老龄社会的来临,养老问题日益升温。如何给老人一个体面、安详、舒适的晚年生活,是子女,也是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话题。

  2014年6月,保监会正式公布“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的相关意见。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为最新试点的四个城市。到如今,试点已满周岁。

  据了解,在北京“以房养老”保险推出后,年过7旬的黄阿姨夫妇、康先生夫妇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老人。

  不过,近四个月、签约仅12户家庭,相比我国2.16亿老人基数来说,占比微乎其微,但确实增加了一种养老新模式。那么,享受到“以房养老”的老人们这一年的生活怎么样?

  北京“以房养老”保险推出后,年过7旬的康先生夫妇成为第一批敢吃螃蟹的老人。他们住在北京的北五环外,属于失独家庭,康先生今年70岁,老伴68岁。自从幸福人寿推出保险项目后,康先生夫妇对于这个产品的选择毫不犹豫。

  康先生:工作了一辈子,有个三居室,把这个死房子变成活钱能让我晚年更幸福。

  原来老两口的养老金有7000多块,康先生说加上将三居室抵押后,从保险公司换来的养老金,现在养老金总数将近2万。他们不但把家里老旧电器换了新的,还计划出去旅游。

  无独有偶,四个试点城市中唯一一个二线城市是武汉,武汉市民朱先生说,他之所以选择以房养老,是为缓解了自己看病和生活的困难。

  朱先生:除了生活外,主要看病。看病花得多,现在每个月从保费中多出了1600多,肯定对经济压力小了,生活方面能稍微宽裕些了。

  以房养老产品推出4个月来,只有12户家庭参与投保,其中既有孤寡老人、失独家庭、空巢家庭,也有有子女家庭的老人。

  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买了“以房养老”的保险,自家的房子就铁定是银行的了。根据合同,老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除了不能买卖,老人对房产继续享有占用、使用和收益的权益,也就是说,老人仍然有权居住在这套房子中,如果不自己居住,出租的收益也归老人所有。幸福人寿广东分公司首席会计师王甦说:老人随时有后悔的权利。

  王甦:其实是可以随时退保的,5年内会产生退保手续费,在合同中已经确定过。

  具体操作中,保险公司会委托房产评估公司对老人的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保险公司会扣除评估价的10%作为房产折旧费和老人去世后处置房产的手续费。参保老人年龄要求在60到85岁之间,老人参保时年龄越大,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听起来蛮不错的“以房养老”并没有得到绝大多数老人的支持。老人们的顾虑和想法是怎样的?以房养老在现阶段频繁遇冷,原因又有哪些?

  老人:因为子女要承担父母的养老责任,如果言行一致的话,我得房子以后要留给子女。

  对此,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与其说“以房养老”不如说“以房养人”更符合中国的传统思想。

  党俊武:把房子变现后,拿现金后,老人养老用一些,孙子上学用一点,儿女创业用一点,这样接受起来会更好。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大部分是有需求的特定群体,在目前养老政策尚不足时,是一种重要的补充。为何以房养老在现阶段频繁遇冷?党俊武给出了答案。

  党俊武:一、这是长期的金融行为。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让人们不放心。二、房地产市场本身未来走向如何,不论涨了还是跌了,中间的残值如何处理,如果房地产回到拐点,是否会吃亏,所以大家在观望。

  同时,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刚提醒,“以房养老”的投保确实也存在风险。

  余刚:面临房价波动的风险,楼事政策影响的风险,房屋的使用年限风险,这些风险落到保险公司头上,可能会面临保险公司不足以偿付老年人养老金。(记者车丽)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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