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华坊电梯“吃人” 电梯维保不到位是主因

2015年08月05日 13:18   来源:今日早报    华炜

  ■《杭州新华坊电梯“吃人”,大三女生不幸遇难》追踪

  事故技术鉴定小组出具鉴定报告——

  对电梯维保不到位是事故发生主因

  □本报记者 华炜

  早报讯 7月30日,杭州市新华坊小区18幢发生电梯故障,一名21岁的女大学生不幸遇难。事发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事件进行了调查。

  昨天,调查又有了最新进展。昨天18点16分,杭州市下城区新闻中心官方微博“下城发布”发布消息:“8月4日,7·30电梯事故技术鉴定小组出具事故技术鉴定报告,维保单位对电梯维保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鉴定报告出来以后,事故调查组将继续完成有关调查及笔录制作,全面汇总信息,然后撰写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电梯的维保单位为杭州市通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记者从网上查阅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公司地址位于下城区环城北路92号。

  新华坊电梯事故发生后,本报记者曾采访过杭州通达电梯有限公司工程部的郑经理。当时郑经理称,通达公司接手维保新华坊3幢高层的电梯已有七八年,例行维保的项目有二三十项,每次维保公司方面都会进行记录,根据最近一次维保的记录显示,“这架(出事的)电梯都是正常的,可以进行使用。”

  昨晚,记者再次致电郑经理,郑经理表示自己还在配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事故技术鉴定小组出具的鉴定结论情况不太了解。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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