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导游领队可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执业 试行期1年

2015年08月10日 06:15   来源:福州日报   

  台湾导游也可以在福建执业了。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为落实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区总体规划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旅游业开放意见》,省旅游局日前就台湾导游领队在福建自贸区执业有关问题,制定出台《台湾导游领队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执业实施方案》,该方案自发文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方案明确,持有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取得有效导游执业证、领队执业证的台湾导游、领队可向所在自贸区指定窗口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审核的台湾导游、领队须参加发证机关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

  经培训且通过考核的人员,将颁发台湾导游领队在自贸区执业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凭合格证书由所任职的旅行社或导游服务机构向自贸区所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发导游证或领队证。

  “台湾导游、领队在自贸区执业期间,受旅行社委派,其执业范围等同大陆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执业范围。”省旅游局相关人士介绍,台湾户籍居民在福建省自贸区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后,按照《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出境旅游领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对导游领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福州日报记者祁正华)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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