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率先试点互联网+法庭 打官司像网购一样便捷

2015年08月10日 21:45   来源:浙江在线   

  

  原、被告双方通过网络视频打官司

  浙江在线杭州8月10日讯(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编辑/沈正玺)一说起打官司,很多人会联想起庄严的法庭,法官在审判席敲下法槌,原被告在法庭上激烈交锋……不过将来,人们可以坐在家中的电脑前完成各项诉讼工作。

  今天,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在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时,首次提出杭州先行先试“互联网+审判”举措,并对杭州法院网上法庭试点情况做了汇报。

  今后,在网上打官司或将成为一种新常态。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会

  网上法庭:淘宝购物记录与网上法庭审判系统无缝对接

  省高院上半年布局网上法庭

  先行试点四家法院

  其实,试点网上法庭,一直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

  在今年4月16日召开的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就透露,浙江法院在审判模式上要探索创新“互联网+审判”的新模式。

  “阿里巴巴的专门队伍,一年要处理超过400万起交易纠纷。这其中部分纠纷未必能圆满解决,就会进入诉讼通道。”齐奇说。

  在那次发布会上,省高院提出,接下去我省法院要抓好电子商务的网上法庭建设试点工作,充分运用在线争议证据开展网上调解、裁判的便捷优势,探索推进电子商务的网上法庭建设,提升电子商务高速发展中的法治水准和司法保障。

  发布会上的消息马上落到了实处,省高院确立了我省三家基层法院和一家中院率先试点网上法庭,全部落户杭州。三家基层法院即滨江法院、西湖法院和余杭法院,一家中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四家法院的分工也有所不同,对应审判的分别是网上著作权纠纷(滨江法院)、网络支付纠纷(西湖法院)、网上金融交易纠纷(余杭法院),杭州中院则负责三家基层院的二审工作。

  不难发现,相应的试点都有现实依据:滨江辖区内高新互联网企业众多,版权纠纷高发;西湖辖区有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余杭辖区内则有天猫、淘宝电商平台。

  

  法庭、原告、被告和证据同时出现在屏幕上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开庭

  最高院院长周强批示

  网上法庭如何开展诉讼工作?省高院院长齐奇曾介绍,从技术上而言,开庭时,原被告、法官都将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证据则直接通过在线交易记录等提取相应的证据,审理的则是标的额较小的一些电子商务纠纷,主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也就是说,原被告双方可以坐在家中的电脑前,完成各项诉讼工作。

  今年5月28日,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

  这起案件,是由买家王甲在天猫网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他认为这些营养品超范围、违规使用营养强化剂,要求深圳的一名商家退一赔十。

  开庭时,原被告双方都在各自电脑前举证、陈述理由,而证据(包括购物时的旺旺聊天记录、产品单号等信息)则在开庭前由双方通过网络同步到了法院,法官也在电脑前一览无余。

  承办这起案件的法官介绍,庭审结束后笔录不但能线上确认,在庭审中还能实时显示到各方当事人电脑,当事人在庭审中就可以确认是否有误,这也大大节省了庭后核对笔录的时间。

  8月6日,滨江法院也开庭审理了该院第一起网上法庭首审著作权纠纷案,这起案件,原告在北京,被告在杭州,双方则各自坐在电脑前,完成了庭审的各项工作。庭后,原被告对这样节省时间、成本的诉讼方式都表示了认同。

  浙江法院先行开展的网上法庭试点工作,不仅得到当事人的夸赞,更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此批示肯定,认为网上法庭系“重大创新举措,意义深远”,要求下发通知至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并就电商平台责任、电商案件管辖、电子证据效力登在司法实践中有争议的问题予以了明确规范。

  法官:网上法庭目前只审理电子商务类简单案件

  今后打官司会像网购一样方便

  如今,网上法庭在杭州法院试点已经过去了4个多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电子商务诉讼指导办公室主任张政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法庭的试点,极大程度方便了诉讼当事人,避免双方来回奔波,也节约了诉讼成本。

  同时,网上法庭的设立,也使得法院的法官减轻了压力,缓解目前案多人少的局面。

  张政说,以往的传统案件,如果原被告其中一方在外地,想要完成一次起诉,起码奔波来法院两次,其中一次是递交案卷材料,另外一次则是开庭。

  而现在,网上法庭并不需要双方到达法庭,所有过程在网上都可以完成。张政透露,网上法庭的线上系统目前已经逐渐完善,预计到8月底将完成所有功能。

  有人会问,网上法庭如此快捷便利,会不会影响案件的客观和公正?

  对此,张政表示,客观公正是法院进行司法裁判最重要的标准,目前试点的案件都是电子商务案件,这类案件的特点就是纠纷在网上形成,所有证据也几乎来源于网上,案件的案情也相对简单,所以对此类案件开展网上庭审,绝对可以保证客观公正。

  “相信试点成功后,将会逐步推广到各个基层法院,我希望今后网上法庭并不局限于电子商务类案件,而是推广到所有可执行网上法庭诉讼的案件,这样能给诉讼双方当事人真正带来便利。今后,打官司会想网购一样方便。”

  余杭法院院长罗鑫在接受采访时则说,网上法庭案件的成功开庭,开启了线上纠纷线上解决的“互联网+”审判新模式,这在全国都是头口水。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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