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凌晨5时许,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小村一户住户家突发大火,屋内传出一名男子的呼救声。可当民警赶到现场时,他却持刀拒绝救援。
五华公安分局沙朗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到达现场时,男子持刀站在现场,阻止灭火。
村民介绍,该名男子姓王,是起火民房的房主。
王某情绪激动,与救援人员对峙2个多小时后,突然体力不支将刀丢下,瘫坐在地。救援人员趁机将他扶起。经检查,他的手腕上有明显血迹,头部、腿部已被烧伤。简单包扎后,他被送到医院。几分钟后,消防进入屋内扑灭明火,一些家具已被烧毁。
村民证实,王某今年53岁,靠种植果园、卖水果为生。今年,王某和妻子先后患病做了手术,家里的积蓄很快被掏空,加上大儿子刚结婚,小儿子还在读书,繁重的家庭负担加上身体疾病,给王某夫妇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今年,全家赖以生存的果园收成不好。村民们推测,王某很可能因为不堪重负才做出轻生举动。
沙朗派出所通报:当日凌晨5时24分,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称,在桃园小村村民王家,因户主情绪不好,把汽油浇在楼梯口和柴火堆上,要求派出所处置。派出所立刻组织警力前往处置,在灭火过程中遭到一名男子持刀威胁,阻止民警灭火。
王某仍在医院救治,暂无生命危险。(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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